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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援藏期间受贿 陈家东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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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4 16:49: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最高检官网4日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陈家东曾有3年援藏工作经历,于2001年至2004年任福建省第三批援藏工作队领队,西藏林芝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而据检方指控,他在此期间已有受贿行为。

陈家东 资料图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家东出生于1959年8月,福建长乐人,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2年2月,陈家东官宣被查。同年8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开除陈家东的党籍和公职。

经查,陈家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人民至上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用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服务,不认真履行“一把手”管党治党职责,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唯亲唯私,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

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

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侵吞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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