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本变质、不修政德,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狂妄自大、擅权妄为…… 4月27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开除徽商银行原董事长、宿州市委原书记李宏鸣的党籍,将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宏鸣 资料图 李宏鸣出生于1957年9月,河北巨鹿人。曾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黄山市长,宿州市委书记等职。 2013年6月,其出任徽商银行党委书记,后兼任董事长。2018年初转岗省人大,2022年11月被查。值得一提的是,他落马时,安徽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徽商银行党委进行了巡视。 开除李宏鸣党籍的通报显示,其丧失理想信念,忘本变质、不修政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 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违规决定资金借贷,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生活纪律;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 狂妄自大、擅权妄为,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包括李宏鸣在内,徽商银行已有三任董事长相继被查。 官网简介显示,徽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注册成立,2005年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该行首任董事长戴荷娣被开除党籍。她出生于1952年10月,江苏兴化人,2013年1月退休。2022年5月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22年3月,该行原董事长吴学民被查,11月被双开。吴学民出生于1968年2月,河北青龙人,曾任徽商银行行长,后接替李宏鸣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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