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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孕后被调体力岗,后续:公司赔偿9.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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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18:3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
发布了一条实名维权视频
称自己在怀孕期间
被用人单位恶意降职调岗
且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
无奈之下
她决定向妇联求助
妇联将该线索移送至检察院
……
怀上“二宝”
却被公司降职调岗
张慧(化名)称,自己是名二胎高龄孕妇,几年前,她的大儿子不幸患上脑瘤,让她一度陷入绝望。即将到来的“二宝”让她重燃生活的希望。而她供职近10年且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S公司在得知其怀孕后,在未与她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发出调岗通知,以“关怀孕期职工”的名义将已经怀孕3个月的她,从公司的管理岗位降职调整至一线体力劳动岗位。“工作中,甚至需要我搬运20~50公斤的板材。”
为了孕期平稳度过,张慧拒绝了公司的调岗安排,之后,S公司将其移出微信工作群、删除其原岗位打卡指纹,就连电脑、办公椅等也被一并撤除,张慧的丈夫也因此被迫从该公司离职。
张慧坚持认为,S公司是恶意调岗,并多次与公司进行沟通,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她只能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妇联求助。区妇联将该线索移送至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
公司赔偿9.4万余元
检察院调查发现,S公司存在对孕期女职工恶意调岗、未安排妇女特殊需要的定期体检、未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写入劳动合同等情形。针对调查结果,当地检察院启动内部协同办案程序,并于2023年3月16日,举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听证会,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认为,S公司存在侵害张慧及不特定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
听证会结束的第二天,S公司向检察机关提出和解意愿,经反复沟通,2023年3月27日双方最终达成仲裁调解协议,S公司一次性向张慧支付在职期间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9.4万余元。
综合:检察日报正义网、中国妇女报、中国江苏网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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