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4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6 岁女童被烫,岂能以“恶作剧”轻描淡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21:5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泼开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事件引发关注。10月13日上午,据当地媒体报道,教育局和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系“恶作剧”,不存在故意。

然而,这个年仅六岁的小女孩,人生才刚刚起步,本应充满无限可能和美好时光,却因这起“意外”遭受了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打击,这件事岂能简单地定义为 “恶作剧”? “恶作剧” 这一轻描淡写的定性,无疑是对受害者的不公正对待。

从事件本身来说,如果这仅仅是 一场“临时起意的恶作剧”,那我们不得不反思,一个六年级学生理应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认知和控制能力,那为何做出如此危险的行为?泼开水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危险性和伤害性,不应仅因“临时起意”就被轻易原谅。此外,这一事件是否暴露了学校安全教育的不足?学校在学生安全教育方面是否有所欠缺?

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恶作剧”这样的回应无疑是让他们心寒。自己孩子遭受如此严重的伤害,却被轻描淡写地归结为 “恶作剧”,他们需要的不仅是对事件责任的明确认定,更需要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更加重视此类事件,积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而不是试图用一个轻飘飘的说法来淡化事件的严重性,要深入调查事件的原因,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品德教育,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虽然涉事男生因年龄原因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仍需承担民事责任。同时,社会也应该高度关注此类事件。校园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我们不能让这样的悲剧一次次上演,而应该共同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公正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来源:红网作者:邵依帆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