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极目新闻报道,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一赤膊男子多次抱着赤身裸体的孩子上街,引发了众多网友关注。据当地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二人是亲生父子关系,男子平时靠打工生活,不存在精神问题,且多次拒绝物质帮助。 网友分享的视频画面中,五个月大的娃娃“一丝不挂”,双手冻得通红。而该男子虽赤裸上身,但下半身却穿着厚重的棉裤和棉鞋。显然,他并非不知寒冷。众多网友对此表示质疑:他真的是亲生父亲吗? 当地妇联工组人员表示,“不给穿衣服是他们想让孩子冬天抗寒,增强体质”。父亲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想要锻炼孩子的抗寒能力,强壮其男子气魄。但是这种缺乏科学依据的锻炼方式真的可行吗? 秋冬季节本就是流感的高发期,儿童免疫力低下,很容易“中招”。更何况这个五个月大的孩子,各器官功能尚未发育完善,抵抗力较差,寒冷空气的侵袭会对其健康构成严重威胁。这种所谓的“锻炼”,其实是置孩子于危险境地而不顾,会对孩子身体状况造成很大压力。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等。可见,该父亲的做法不仅观感不佳,不符合为人父母的基本道德准则,更违背了作为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此外,当地村干部还称了解到孩子的腿型有点内八,该男子可能听说一个“土办法”,就是多带孩子晒太阳,多吸收钙,对腿型好,就想以此来给孩子“锻炼身体”。 孩子的腿型内八,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前往正规医院进行专业检查和康复治疗,而不是一味相信过时的“土方法”。土方法是落后时代的产物,其并未经过科学的核实,盲目地使用,不仅可能无效还会使情况愈加严重,延误治疗时机。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父母理应批判看待“土方法”和偏方,采取科学的育儿方法。 值得肯定的是,当地各部门了解情况后及时采取了相关措施制止该男子的不当行为。我国《家庭教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当地部门多次联合上门教育劝导,还带了医生去给孩子检查,目前孩子身体健康。村支部书记也表示,每天村干部都会不定时给男子打视频电话,监督他给孩子穿衣服保暖,保证孩子的身体健康。 “不能让孩子成为温室里的花朵,但也不能走向另一种极端。”希望这位父亲能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回归理性,采取科学的育儿方法。 作者:胡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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