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过一段时间,一个帖子就会在网上疯传,标题叫《千万别让爸爸带孩子》。打开一看,“触目惊心”。各种肤色眼色发色的爹,带孩子带得跟玩杂技似的,配上摇滚乐的背景音乐,活活就是一部后现代质感的MV。有把小娃娃扔在泡着脏碗的水槽里“洗澡”的,有抓住娃的脚踝、让娃倒挂着在动物园的浣熊池里摸浣熊的,还有把娃挂在挂钩上玩行为艺术的。靠谱的爹都是相似的,奇葩的爹各有各的奇葩,难怪这些帖子的标题里总注明“爆笑”,或者“说多了都是泪”的字样。
“爆笑”过后,也是挺后怕的。这些爹领着娃恶搞,搞的都是高难度动作,狂飙“难度系数”的时候,就不考虑一下危险系数么?敢情孩子是充话费送的?
自然,在批判不靠谱的家长这件事上,我们也不能搞性别歧视。前阵子看到个新闻,说一对年轻的夫妇以5万元的价格卖掉了一岁多的儿子。等到他们后悔了,却没办法“赎回”自己的孩子,因为钱被他们用来买手机买家具,都花得差不多了。没办法,他们只好报了警。每每看到这样的故事,我总是默默关掉浏览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天津大悦城两名幼童坠亡的悲剧发生后,“熊家长”又一次让人又怜又恨。事后有律师说,那个一下子失去两个孩子的悲伤父亲,可能还得担负刑事责任,因为他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我特地请教了专业人士,准确地讲,第一个孩子没抱稳,属于疏忽大意没能察觉危险,试图拉住第一个孩子,又导致第二个孩子脱手,是“过于自信轻信可以避免危险”。
暂且抛开法言法语。一手抱一个孩子,靠着护栏往四五层之下的天井看,这也真是够没数的。类似“没心没肺”的爹妈,很多人可能都碰到过。没造成后果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等到酿成惨祸才追悔莫及。监护人疏忽失职,是造成儿童伤害的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也难怪今年两会有人大代表提交建议,要求将未成年人监护疏忽、失职的行为入刑。
以追究刑责的方式,提醒为人父母者尽职尽责,也是利剑高悬。但我也隐隐担心,把不称职的父母都判了刑,就能还幼小的孩子们一个安全温馨的世界了么?
每个父母对孩子都有本能的爱,这没有多少争议。但未必所有的父母都能尽职尽责,不称职的父母们,总免不了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伤害甚至抛弃自己的孩子。
这些年时不时会曝出父母“送养”孩子被追究刑责的案例。故事的模板大体是,父母无力抚养孩子,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并收取一笔不菲的费用,因为超出了合理的“营养费”范畴,而被认定拐卖儿童罪。
“民间送养”一直处于模糊地带,大量涌动的民间需求,甚至催生了线上的送养平台,和法律规定暗自博弈。细细看进去,每个舍弃孩子的父母,都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无知与无奈,并不总是有套路可循。
有一对父母,怀孕期间家里出了变故,花光了所有钱,再也无力抚养孩子,只能寻求“送养”;有个未婚的母亲遭到男友虐待,无奈分手,但怀了双胞胎又不忍心做流产,只能生下送人;还有一对95后夫妻,生活陷入窘境,丈夫又好吃懒做,于是打起了“送养”女儿的主意。
这些多少都背离人伦的故事,折射出成人世界的诸多无奈,以及当下复杂多面的社会议题。成人的窘境直接影响到孩子,社会福利不足以保障儿童的权利,年轻的父母缺乏爱的教育。这些或许都不是冰冷的刑法能够解决的问题。
儿童保护、儿童福利终究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除了用色调冷酷的刑法,警示人们不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也该有系统性的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教育,让人懂得应该如何好好珍惜,遇到困境时,也能得以妥善安顿和对待幼小的生命。
身边一个朋友给我讲过一个小经历:一家人带着孩子出国旅行,地铁月台不远处的直梯门快关了,于是姥姥抱着一岁多的娃娃一路狂奔,想赶上电梯。下电梯之后,一个当地的大妈追着他们,教育了一路:怎么能抱着孩子跑呢,多危险,我们都会等你们的,干吗这么着急。当时我听后只想嘲笑外国大妈“太事儿”,现在想来,如果大悦城那个父亲的身边总不缺这样的“事儿妈”,也许悲剧就可能避免?
在许多西方国家,整个社会都把儿童安全、儿童权益的弦绷得很紧,法律规定严格是一方面,也有大量的社会参与。比如美国联邦政府出台的《儿童虐待防止和治疗法》就规定,保育教育、心理咨询师、医生、执法和社会工作者等和儿童相关的工作人员,如果怀疑存在孩子被虐待或忽视的状况,必须报警或者联系儿童社会组织。在儿童权益的议题上,整个社会都变成“事儿妈”都不为过。
那些花式带娃还往网上po图的熊爸爸们,别傻乐了,说不准第二天就有社工找上门来了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