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并且“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 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这是国家首次明确叫停“在家上学”。(3月3日《工人日报》)
“在家上学”虽然相对人数较少,但绝对人数却达到6000人,且约5万名家长有意尝试这一教育模式,基于这样的现实,显然不能漠然视之。诚然,“在家上学”也是一种教育模式,但在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保障下,在没有相应的制度和监管约束下,贸然允许所谓的“在家上学”,结果可能是伤害性的。因此,叫停“在家上学”恰恰是体现对孩子的关爱,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
“在家上学”的孩子应尽快回到学校。“在家上学”有一定的学习自由度,可以因材施教,可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但其弊病却是相当明显的,会给孩子融入集体带来很大的麻烦,可能以后会形成不善沟通的缺点。学校教育环境拥有诸多教育优势,很关键的一点是学校提供了包括师生关系、同桌关系、班级成员关系等在内的丰富的人际关系,这是一个孩子在完成社会化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活动背景。在集体环境中,孩子容易习得社会生活的规则意识和与人交往的能力。
“在家上学”虽有成功案例,但成功往往不能复制的,并且成本太高,而失败的案例也不少。更重要的是一旦失败,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却不可逆转了。一个女儿成为“父亲教育实验品”,21岁女儿考不过初中试卷的“悲剧”还不能警示我们吗?“在家上学”显然并不适合所有孩子。
决定“在家上学”的主动权在家长而不在孩子,且家长对孩子抱有很大的期望。如果父母对孩子控制过严、要求过高、约束过度、呵责过多,那么对孩子的负面影响会大过学校。“在家上学”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在家上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堪忧,那些决定让孩子“在家上学”的父母是否真的具备了“为人师表”的资质?如何确保教育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如何获得更多教育资源支持等。
学校有课程标准、教学进度安排,课程体系也经过科学论证,这是“在家庭上学”很难达到的。“在家上学”不是永远不可行,毕竟美国、俄罗斯都有“在家上学”的孩子,在美国,目前也有4%超过200万适龄学生“在家上学”;在俄罗斯,目前选择在家上学的孩子远远超过10万人,但我们更应该看到,与“在家上学”相伴的是完善的制度和极强的操作路径。可反观我们 国内,并没有给予“在家上学”更多的保障条件,甚至连法律也没有给予支持。家长怎么能“擅自”行动呢?我们承认,现在的学校教育存在一定的不足,但家长却没有必要完全排斥,可以通过课外教育来弥补学校的不足,何必因此来替代学校教育模式?家长能做的是补充学校教育,而不是全然否定学校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