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3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本次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的建议》,呼吁追究失职监护人的责任。
政协委员提案颇具现实关怀,监护失职(疏忽)之害猛于虎。就在2月27日晚,天津市南开区大悦城中,两名儿童坠亡。据目击者介绍,当时一名家长抱着两个孩子站在四层天井玻璃围栏处,不曾想两个孩子先后跌落围栏外,头部受重创身亡。两名儿童先后坠亡,别说家长,即便旁人见了也不免心痛不已。痛定思痛,不禁为这两名儿童鸣不平。
对那些造成严重后果的“大头虾”父母该不该交由法律处置曾引起过广泛争议。虽然,因监护人失职(疏忽)导致的未成年人意外伤亡事件层出不穷,令人触目惊心,但法律并没有迅速补位。可能在传统观念中,如何管孩子是别人的家事、私事,就算父母因监护失职(疏忽)造成未成年人伤亡,外人也只有叹息的份。
对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的建议,看法恐怕也有不同。可怜天下父母心,因监护失职(疏忽)造成未成年人伤亡等严重后果,父母已经心碎欲绝,心痛、自责、内疚,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好过,如果还面临牢狱之灾,情何以堪?从法律惩戒层面,对他们进行追责也实属应该,因为法律不仅用于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更有预测和教育功能——法律有明文规定,公众自然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预判和选择;有人因违法受到制裁,对其本人及其他人都有教育作用。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之后,父母带孩子就会更尽心一点。“入刑”了,谁还敢把俩孩子同时抱上四楼围栏?
别说监护失职(疏忽)造成未成年人伤亡,在一些国家,法律甚至不允许父母将未成年子女单独留在家中。譬如美国马里兰州、佐治亚州、北卡罗莱纳州等州,禁止父母将8岁以下子女单独留在家中或车内。1992年,伊利诺伊州凯恩县一对夫妇因为外出度假将两个小孩子单独留在祖父母家而被警察逮捕,被控遗弃子女、残忍对待子女等多项罪名。
监护人多一份责任,未成年人就多一分安全。从这个角度,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不但可以有,更要宜早不宜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