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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石父亲无罪平反,当年构陷者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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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9 08:1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7日当庭宣布郭利无罪,后者为这一结果孤军奋战了9年。2008年三聚氰胺爆发毒奶粉事件,郭利以结石宝宝父亲的身份死磕施恩奶粉与雅士利奶粉,2010年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5年。郭利拒绝认罪减刑,出狱后继续申诉,争取了广东省高院再审。

  这个无罪平反的结果叫人唏嘘。在这几年中,郭利家庭离异,在毫无后援的情况下,坚持无罪的理念,自己为自己辩护,以超过一般人的韧性及巨大代价,从这起冤狱中解脱出来。他经历的九年历史,因为这份无罪判决重新回到公众视野,应当铭刻不忘。

  结石宝宝是一个特定的称谓,用来形容那些因为食用了添加三聚氰胺的国产奶粉造成肾脏损伤的婴幼儿。根据当年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的沉痛斥责,无良奶粉商制造的结石宝宝高达30万人。郭利是其中一位家长,因为要个说法而被走上了“犯罪道路”。

  郭利的赔偿要求被假冒外国企业的国产奶粉商认定敲诈勒索,实际上是后者借助在地方投资的影响力,硬拉当地政府背书,利用强制手段打击领头的维权消费者,借此达到减损的目的。而因为在当年的整体情势下,这种官商勾结、构陷消费者正常维权的作恶更容易得逞。

  三聚氰胺事件是国产奶粉走向衰败的转折点,当年面对大规模的受害者维权,行政解决代替了司法解决,这一应急模式是造成北京消费者郭利在广东下狱的直接机理。因此,如果要理解郭利这份姗姗来迟的无罪判决,最该反思当年运动式应对消费维权的粗野模式。

  翻看七八年前的媒体评论,当时不乏呼吁,将三聚氰胺事件以消费者民事维权的方式推进到司法轨道上,用民事审判提供救济渠道。但因为国产奶粉制造业以国货渲染危机感,再以实际的官商勾结打击消费维权,终于让郭利这样的结石宝宝父亲走上了艰难的人生。

  时至今日,大的生产商在面对消费者依法维权时,仍旧沿袭当年雅士利公司的龌龊做法,这说明官商勾结、陷害无辜的幽灵并未散去。具体到郭利无罪平反这件案子,除了他即将诉求的国家赔偿,当年送无辜人下狱的官商构陷者,都应该受到问责与治罪。

  广东高院之所以判决郭利无罪,审判长陈述的理由很清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一切行为进行合法监督。”既然是这样,世易时移,今天郭利的无罪必须要对应当年构陷者的有罪,这才是司法解决自相矛盾、敢于自查自纠的表现。

  我们看见太多以杀人放火理由制造的冤案,但是像郭利这样以一个有毒奶粉受害者父亲的名义深陷冤狱的,依旧给人惊心动魄的感觉。一旦有苟且认罪,郭利就很难再洗清白,所以他把牢底坐穿,这等绝境之下的决绝,更衬托出构陷者的无耻与残忍,必有报偿才行。

  总之,结石宝宝父亲郭利以九年抗争,赢得了惨淡的无罪之身。9年过去了,30万受害的孩子,还有多少人记得?郭利从同声传译沦为失业残疾人,他的沉浮见证了一段荒唐而又真实的历史。公权粗暴干预民事纠纷,强行制造冤案,这种阴影还需要更多的公正司法加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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