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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教育被大众诟病已经很久了,而种种有损教师伟大形象的事,也如家常便饭般发生。从高等等学府教授的学术抄袭到中小学教师的体罚打骂甚至性侵,等等不一而足。
这类后情听得多了,也就有些麻木,至少是见怪不怪了。然而,这两天刚刚发生于甘肃某高校的一学院老师,因为学生上课迟到,而让迟到的学生相互搧耳光的事,却又让人神经敏感起来,而且是非常的敏感。
按说不就是教师让学生相互搧了几耳光么,这种事比起以前曾经发生过的种种校园暴力事件实在算不得什么。记得大概是大半年前,某地某小学的老师都把学生从教室窗户中扔出活活给摔死的了,打几个耳光能怎么的?
然而,以笔者个人的感受,这些耳光在心中所引起的震撼一点也不亚于那件老师把学生活活给摔死的惨剧。
对,这的确是非同一般的耳光。不是小学老师打的,不是中学老师打的,甚至也不是大学老师亲手打的,而是堂堂的天之骄子大学生在老师的命令之下,自己给自己打的!而且不是一个大学生自己打自己的耳光,而是一大群大学生集体性地互搧耳光!
事情一出,学校与社会几乎都是把焦点集中于当事老师,从教风师德上去处理与遣责。而我却更就意到这些学生。
没错,这的确是事关教风师德,可又岂只是如此!我却从中体味到一种说不出的耻辱与`悲哀——这些学生,无论如何都已经是大学生,无论如何应该懂得了作为一个人最起码基本的人格尊严意识。自己如果犯了错,固然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无论如何也不可接受有辱人格尊严的处罚!古语云:士可杀不可辱!何况这做出侮辱之举的老师还远没到威胁他们生命的地步,他还没有学习象当年的南京大屠杀中的日本鬼子,拿着枪,要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不仅是相互给别人挖坑,更是自己给自己挖坑。挖好了,自己便主动乖乖跳下去再让自己人填土给埋了!他只不过是威胁道:你们不相互打,我就自己动手打了!
于是这些学生为了不让老师“有劳大驾”,宁愿自己动手。他们却不知,如果这耳光是非挨不可的话,应当是宁愿让他们的这位枉为人师的老师“高抬贵手”打个痛快,也不可自己相互“残杀”——老师打,不过就是挨打;而自己被迫相互打,则是事关人格尊严!
然而,他们的人格尊严意识哪去了呢?是我们的教育从来就没有很好地给予过他们的这种必备的意识,还是他们自己主动放弃了这种意识?
也许吧。现实之中,的确是有不少大学生们是可以不要尊严的。比如同样在近一段时间来很受关注的“祼贷”事件中,那些女大学生中,大多数其实并非贫穷,不得不“卖身”,而更多是为了虚荣享受,而全然不顾尊严廉耻了!
于是笔者不由要“浮想联翩”“小题大做”了:这些没有尊严意识的大学生们,即便他们将来如何的有知识有才华,恐怕也难以算得上一个堂堂的人。而更为可怕的是,一个可以不要人格尊严的人,往往则是可以干出不可想象之事。如果他们在他人之上,则可能是耀武扬威;若在他人之下,则又会奴颜媚膝。——而我们的教育会培养出这样的人么?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是这样的人么?
也许我们可以说这件事不过是个案特例,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然而一叶知秋,见微知著。谁又能保证这恰恰不过是冰山一角呢?文/江湖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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