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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可以殴打,正义岂能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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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8:1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周口鹿邑法院采访被打,摄像机被砸,欲报警手机被抢,发生这样的咄咄怪事,起因在于鹿邑法院出现一个案件两份不同判决书,记者采访此事,可能让法院的人恼羞成怒,不惜采用暴力手段让记者“闭嘴”。记者可以殴打,正义岂能“闭嘴”?

    一个案件,两份不同的判决书,出现“鸳鸯判决书”,不管是其中藏有猫腻也好,还是确实是偶然失误也罢,总之是过错。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然而,鹿邑法院对上门采访此事的记者,何以要拳脚相向,施以打砸手段,企图采用暴力手段封杀记者之口?难道在“鸳鸯判决书”的背后,确实有见不得人的勾当?

    近年来,记者因为采访报道受到无理阻挠事件时有发生,记者遭遇暴力殴打的事件也屡屡出现,记者因为履行新闻报道的职责,受到公权部门的无端打压,而被停职被开除者,也不乏先例。新闻记者不能不说是一个高危行业。记者正当的采访报道经常受到打压,似乎已经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从中我们不难看到舆论监督的窘境。

    新闻记者麻烦不断,记者似乎不招人喜欢。可是,要说记者让人讨厌,其实并不尽然。如果记者做的是正面新闻报道,如果媒体能够发出合乎某些官员口味的声音,那还是很受欢迎的。

    对进行正面新闻报道的记者,中国人是讲究以德报德的。然而,对于进行负面新闻报道的记者来说,那是给我们“上眼药”的灾星,自然就是“以直报怨”了。如果我们沿袭鲁迅先生“我是不惮用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这一思维方式,某些地方似乎已经将媒体的负面新闻报道视为洪水猛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力量。

    其实,公众对于媒体揭示光怪陆离事件的真相,揭开丑恶事件的遮羞布寄予了厚望,公众找媒体“告状”、“讨说法”也已渐成风气。就在公众希望媒体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勇于为普通百姓仗义执言之时,媒体的负面新闻也就成了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亟欲除之而后快。

    对付进行负面新闻报道的记者,通常的做法是“敬鬼神而远之”,最生动的写照便是“防火防盗防记者”。如果万一防不住,那就“花钱消灾”,用钱财封堵记者之口,于是乎,便有了“封口费”之说。如果“封口费”也不灵,那就来“硬”的,对记者采取围堵殴打等暴力手段,阻止记者的正常采访。

    可是,围堵殴打记者,屡屡酿成事端,引来国人的口诛笔伐,一般“高明”的官员对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并不欣赏。“高明”的官员,都清楚自己手中握有公权,完全可以对将进行负面新闻报道的记者“生杀予夺”。让进行负面报道的记者停职反省或令其作出深刻检讨,那还算轻的。最具震慑力的手段,是将进行负面新闻报道的记者抓捕法办。动用公权封杀媒体的声音,屡屡成为某些官员对付媒体这个“瓷器”的“金刚钻”。

    总之,进行负面新闻报道的记者,到处受人冷脸不说,既有可能遭受谩骂围堵之辱,也有可能遭遇殴打围攻之险;既要抵御“封口费”的诱惑,也要冒着受诬坐牢的风险。进行负面新闻报道,到处是防不胜防的冷箭,时时都有受伤的可能;进行负面新闻报道,前面布满了“地雷阵”,时时有“触雷”的危险。如此恶劣的新闻生态,凸显了舆论监督的乱象。

    面对如此恶劣的新闻生态,光靠记者受辱被打后的维权行动,是远远不够的;光靠记者遭遇停职开除后公众的声援,也是远远不够的;光靠记者被抓捕坐牢后公众的口诛笔伐,同样是远远不够的。

    一个只能听到赞歌而不能听到批评的社会,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如果妄图削尽玫瑰枝条上的刺,结果只会让枝头鲜艳的玫瑰凋零枯萎。进行负面新闻报道的记者,到底是让其“开口”还是“闭嘴”,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不独是对记者对媒体,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普利策有一句名言:“倘若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上的了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暗礁险滩,及时发出警告。”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前进道路上难免会有“不测风云和暗礁险滩”,确实离不开新闻记者这个“了望者”。可是,总是有一些人,固执地要求媒体“报喜不报忧”,妄图只让大众听到“一路通畅”的声音,其结果极有可能会将共和国这艘船引入触礁翻船的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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