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特区报》8月9日报道,该市一名家长杨女士,偶然发现自己的手机账单多了一项每月10元的校讯通费用,因为孩子还在上幼儿园,平时与老师沟通都是用微信群,本以为是幼儿园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给每个家长订购的,因为知道市教育局有规定,包含校讯通在内的个性化信息服务,由家长自愿购买、自行支付服务费用,学校不得代替家长与相关服务企业签订由家长付费的相关信息服务合同。结果一打听,情况远不是这回事。
到通讯公司细查,发现早在2013年1月,杨女士就已经订购并按月被扣除了费用,而那时孩子才两岁,根本就没有上幼儿园。想取消这项订购,再一查,更让杨女士傻了眼,杨女士这项校讯通的订购截止日期居然是2999年,而且工作人员表示,要提前取消还需向请示上级领导。尽管其多次拨打10086进行投诉,依然没有结果,这意味着杨女士还需要等上近千年并交够费用之后才能取消,而据杨女士表示,自己的遭遇并非个案,已有多位家长在毫不知情下被订购了校讯通,且很难取消。
校讯通“一订千年”,虽然想想都觉得荒唐,却怎么也让人笑不出来,无论是否有校讯通一年一签合同的规定,这种最基本的常识错误都不应该出现,如果是因为电脑“系统错误”,通讯公司起码要向用户赔礼道歉退回多收取的费用,并尊重客户意愿选择是否退订。颇不能容忍的是这家公司明知是错还不予改正,不仅只收取费用没提供任何服务,多收费用不退,还拒绝道歉,大有不收取一千年不罢休的势头。这就不能不让人质疑其中是否存在人为的故意。
实际上,通讯公司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种方式甚至诱骗,给客户增加项目并悄悄扣费的行为,早就不是新闻。而最终的结果往往也是被客户发现取消了之,被不知情扣除的费用基本不存在退回,这也客观上促使一些公司有恃无恐。因此,对于深圳出现的这起“千年校讯通”案例,虽属极端,却也是通讯公司受利益驱动的必然。尽管消费者权益受到新消法的保护,但在类似通讯公司这样的“巨无霸”面前,消费者依然显得非常孱弱,不但违法成本很高,最终可能得不偿失,出于担心今后遭遇更多服务陷阱,客户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
显然,“千年校讯通”暴露出的还不仅仅是通讯公司收费上的乱象丛生,更折射出公司经营理念上极度贪欲和对消费客户的极不尊重,稍微具备最基本的商业伦理,在出现这种荒唐行为之后,至少也会及时给客户以明确解释和取消订购,绝不会用这种无视法规和客户基本利益的傲慢态度来敷衍。实际上,深圳这家通讯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和违法违规,我们在鼓励和支持杨女士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管理的同时,更希望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如果对这种唯利是图的“千年校讯通”不加以重罚和整治,任其发展下去,注定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消费者可以子子孙孙去“埋单”,急功近利的通讯企业又能有多久的生命力呢?(朱永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