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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台媒消息,针对同性婚姻保障议题,台湾大法官24日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大法官认为,“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应以法律保障同婚,并在2年内改正;换言之,等于宣告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区。 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因2013年与伴侣登记结婚遭驳回,认定“民法”亲属篇第二章婚姻规定“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疑义,提出释宪声请;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针对相关婚姻法令是否有违宪之虞,提出释宪。 今天下午,挺同、反同团体陆续在“司法院”大门前聚集,包括挺同的网路名人四叉猫,双方阵营将针对释宪结果各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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