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福山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商店被盗,店主放在商店内的现金5万余元被盗。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办案民警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录像发现,当日13:33分许一男性犯罪嫌疑人以强行拽门形式进入商店内,约一分钟后,该男子从商店内拿一塑料袋包裹快速离开。由于周边监控资源较少,犯罪嫌疑人又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一时间民警无法追踪到他的行动轨迹。 于是,办案民警在村里进行大量的走访调查,对相关嫌疑人进行排查。与此同时,刑警从被盗现场提取指纹进行分析,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常某有一辆白色吉普车,民警立即对常某的行动轨迹进行了布控,于25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常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常某对5月23日在商店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常某曾有盗窃犯罪前科,因盗窃罪先后被栖霞市法院、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牟平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年、6个月。 据常某交代,23日中午天气很热,去小超市买瓶水,结果超市关门了。由于锁具很简单,常某便想弄点零花钱花花,两三下撬开门,一拉开抽屉5万多元现金,连他自己都懵了,拿了钱的常某两天内挥霍了2万多元,事后民警从其家中搜查到剩余赃款25000元。 “三进宫”的他,谁曾想又走上了老路。目前,犯罪嫌疑人常某已被福山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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