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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高考状元成毒枭 下海后欠债走上贩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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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7 16:5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大多数人眼里,高考状元代表着优异的成绩和美好的未来。令人唏嘘的是,甘肃省临夏市一高考状元因陷入贩毒深渊,近日被宝鸡警方抓获。

聚众吸毒案挖出贩毒上线

今年4月25日,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举报,陈仓区周原镇第二村某组有人聚众吸毒。办案民警经过秘密蹲守,将吸食完海洛因的吴某某、谭某某、蔡某某三名吸毒人员抓获。经尿样检查,三人均呈阳性。三人交代,毒品是在一刘姓男子手中购买,该男子经常从甘肃购买毒品回宝鸡贩卖,并且近期该男子将从甘肃购买毒品返回宝鸡。

4月27日晚7时许,专案组民警在连霍高速陈仓收费站查获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迈腾小轿车,控制了驾驶员高某某(男,48岁,陈仓区虢镇街办某村村民)和随行人员刘某某(男,55岁,陈仓区周原镇某村村民)以及车主王某某(男,56岁,陈仓区虢镇街办某村村民),专案组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检查,当场在车辆后排王某某的脚下查获一包白色块状毒品疑似物,净重119.79克。经鉴定,疑似物为海洛因。

专案组民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三人刑事拘留、讯问,追查其上线。稍后,三人如实供述了去甘肃购买毒品的事实,并交代了甘肃籍上线周某某的情况。

随后,专案组民警假扮买家,赴甘肃省临夏市,准备对周某某实施抓捕,调查中发现即将被抓捕的毒枭竟然是昔日的高考状元。

从行医到做生意到贩毒

5月9日,专案组民警一行4人与临夏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一方面对周某某身份进行核查;一方面蹲守在与周某某约定的交易地点周围,等待周某某出现。在约定的地点民警整整蹲守了两天,但周某某已放弃先前使用的联系方式,抓捕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发现了周某某注册的一个皮包公司信息。经过一条街一条街的查找,最终发现了该公司的位置。民警立即对该区域进行严密布控,终于在5月15日,将准备返回公司的周某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对其贩卖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周某某,男,49岁,甘肃省临夏市人,为1986年临夏市理科高考状元,兰州大学医学院(原兰州医学院)临床专业本科毕业后,被分配到临夏市中医医院。在当医生的两年时间里,因与单位领导理念不合,关系愈发紧张,后来辞职下海做生意。起初做邮票生意,赚了一些钱,但随着邮票市场的不景气,开始不断赔钱。为了捞回成本,周某某四处举债,一下欠了数十万元的债务,之后又到上海开拉面馆,但生意仍旧不好。在此期间,周某某结识了贩毒人员,急于翻回老本的他,随即走上了贩毒之路。

曾因贩毒服刑10年

为了贩毒,周某某不惜卖掉房屋筹集毒资。2003年11月初,周某某乘火车赶到昆明,以2.2万元的价格购买海洛因110克。为逃避警方检查,他拆开皮箱夹层,将毒品藏匿其中,随后又用透明胶带将夹层黏合,自以为天衣无缝。当年11月16日,其乘坐昆明至西安的火车,准备将毒品带到西安倒卖。当列车行至广元至阳平关区间时,被西铁公安处缉毒大队民警抓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因在狱中表现较好,周某某减刑后于2013年获假释。身陷囹圄10年的周某某回到老家临夏开了一家皮包公司,专门为北京一家投资公司代理非法融资业务。之后,北京的公司被当地警方查封,周某某所开公司筹集亲朋好友的100多万元也打了水漂。今年年初,服刑期间的狱友刘某某给周某某打电话询问有没有搞到毒品的门路,两人一拍即合,又走上了贩毒的不归路。

据民警介绍,讯问过程中,周某某不断强调“投机”这个关键词,并一再解释自己的观念:“投机是一个中性词,而不是贬义词。”从周某某强调的关键词可以看出,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已经扭曲。

目前,周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即将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为快速挣钱运毒

获刑15年

华商报讯 欠下巨额债务遭人追债,为快速挣钱,四川一男子吞食62粒海洛因“胶囊”,乘飞机刚在西安落地,就被警方抓获。

莲湖区检察院指控,2016年10月,32岁的四川省泸州市无业男子赵某通过QQ与一男子联系,商量通过体内藏毒运输的方法赚钱。同年11月17日,赵某按对方安排,吞食62粒毒品,计453克。11月19日,赵某乘坐飞机从昆明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19、20日两天,赵某两次从体内排出毒品,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分,总净重453余克。

昨日是国际禁毒日,莲湖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庭审中,赵某供述,自己因给人担保被骗,欠下数十万债务,遭人追债。“我就想找个快速挣钱的办法”。公诉人出具的QQ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当时告知赵某是体内运毒,赵某称只要挣到钱就行。

昨日上午,莲湖区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此外,另两起运输毒品案也一并宣判,两个被告人分别获刑15年。

男子体内藏毒

获刑15年

华商报讯 昨日,长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6起典型涉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6人被判刑。

2016年11月2日,杨某按照上线指示将毒品吞入体内后从缅甸辗转来到西安,在与长安区的郝某接头后,将体内毒品全部排出交给郝某。


在第一次体内运毒成功后,杨某又故技重施,再次将80颗用塑料薄膜包装的长约4厘米宽约1.5厘米的毒品吞下20颗,其余60颗藏在衣服里带到中国境内。后杨某在贵阳一旅馆内排出体内的20颗毒品,与其余60颗毒品一起藏入一水果纸箱内。

11月28日,杨某按照上线的安排乘飞机再次到达西安,等候接货人郝某。在发现杨某被民警跟踪后,郝某逃离现场。杨某被民警抓获,其所带纸箱被现场查获疑似海洛因毒品80颗。经鉴定:该疑似毒品总净重为385.5700克,从中检出海洛因成分。

两天后,郝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二万元;判处郝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同时收缴涉案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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