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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私了不立案:宁夏百万诈骗案岂能如此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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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0 17:1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私了不立案:宁夏百万诈骗案岂能如此草率?


文/周禄宝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生一起百万合同涉嫌诈骗案件,受骗人张辉向宁夏盐池县公安局报案后,发生了离奇的转折,竟然有人出面私下教受骗人张辉“私下调解”。2011年12月5日,宁夏盐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文建东在电话里告诉受骗人张辉“不进行调解非要走司法程序就不给你立案”。
    宁夏吴忠,以非法跨省刑拘网友而一夜走红。2010年11月23日,甘肃省图书馆典阅部职工王鹏被宁夏吴忠市警方以“涉嫌诽谤罪”被跨省刑拘。一年之后,宁夏吴忠市再次发生一起“不调解就不立案”的“坑爹案”。
        2011年3月18日,受害人张辉在老乡张国贵的介绍下,与余占宏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为承惠安堡建材市场1号楼工程。受骗人张辉组织人员开展施工时,嫌疑人余占宏以工头系回族为由,拒绝使用受害人的施工人员,自己擅自雇佣其他工人进场施工,并要求受骗人支付所有材料及人工费,受骗人为早日完工,被迫只好配合先行垫资工程建设。
        2011年6月份,受害人张辉设立在工地的临时办公室门锁、柜子被撬,所有工程付款、垫资凭证被盗空,受害人认为张国贵跟余占宏有作案嫌疑。
        2011年7月20日,嫌疑人张国贵短信通知受害人张辉到工地结算工程款,当张辉到达工地时张国贵早已消失,却遭到了嫌疑人余占宏、马中海的殴打。案发后,受害人求助警方当地警方,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出警,最后在村民的帮助下来到吴忠,遇到吴忠好心的巡警才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涉嫌故意伤害受害人张辉的嫌疑人只是“委托”盐池县惠安堡派出所赔付了一点医疗费。
        受骗人发现嫌疑人存在借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质疑嫌疑人余占宏在合同签订之初就没存在非法占有的企图。受害人张辉找到嫌疑人余占宏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100余万的工程垫资款,但遭到其明确拒绝。受害人张辉于2012年2月14日听从盐池县公安局的指点,来到惠安堡派出所进行报案,该派出所不予立案。
        综合受害人张辉认为,嫌疑人事先串通共同谋划,主观上出于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采用暴力故意伤害受骗人,将受骗人垫资的工程款全部侵吞据为己有,俩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共同犯罪。
        综合受害人张辉认为,宁夏盐池县公安局不围绕相关事实立案调查,对案发现场没有拍照取证,涉嫌严重渎职。
        宁夏公安厅微博隔空例行公事喊督办,当地派出所忽悠公安局,公安局忽悠检察院,人人都是赵本山,人人充当卖拐人,瘸子始终是受害的百姓。2013年1月11日上午,宁夏吴忠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徐耀在接受笔者电话询问时称“检察院第一次答复不予受理,第二次正在走司法程序。”踢皮球、走形式,弄虎作假,这是当地职能部门给笔者的第一感觉。
        100万农民工工资、合同资金被骗不归还,宁夏当地公安有没有深入走访调查,受害当事人为何始终不服所谓的司法答复?
        “你当时没有报案现在也没有现场,我不能立案”,笔者通过受骗人提供的录音材料听到,宁夏盐池县惠安堡派出所副所长在电话里告诉受骗人张辉“迟了,不能立案,我调查了,其他人说不知道,这个立不成案子嘛,立了也是一个破不了的案子嘛,白给你立嘛,在这个事情上,你再不要跟我染了。”212年1月13日,受害人张辉在电话里质问该副所长:“你当时去看那个柜子没,有没有被撬的痕迹?”宁夏盐池县惠安堡派出所副所长回答:“哎呀,时间长了,我已经是当时……看似有痕迹,这个柜子是谁在用说不清。”
        受骗人张辉称,自己发现私人柜子被撬后及时报警,但警方在现场没有取证,连照片都没有拍,张辉自己拍了作案现场。更让张辉气愤的是,宁夏盐池县惠安堡派出所第一次走形式之后并未立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又要求张辉重新提交报案材料,最终导致一起盗窃案、合同诈骗案成了“烂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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