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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情妇罗菲获减刑 因其服从管理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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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9 16:5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罗菲受贿减刑刑事裁定书。她因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获得奖励,获得减刑8个月。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罗菲系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的情妇。今年7月,张曙光已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
  罗菲出生于1981年8月,现年36岁,大学文化。2015年4月,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高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被关押在北京市女子监狱服刑。
  今年8月16日,北京市女子监狱认为,罗菲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于今年3月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北京市女子监狱遂提出对罗菲减刑不超过8个月的减刑建议。
  今年9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罗菲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但鉴于罗菲系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从严掌握,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后应执行期刑自2014年10月13日至2018年7月5日。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的一名女高音歌手,曾参加2010年的青歌赛。2005年年底,她与张曙光相识。
  当时,张曙光在庭审时说,他对罗菲“可以说是非常喜欢”。为此,张曙光索贿为其买房。
  2014年12月24日,罗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上诉至北京市高级法院后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显示,罗菲明知他人给予财物是为了讨好张曙光,以获得张曙光的职务便利帮助,仍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并征得张曙光的同意或者于事后告诉张曙光。法院认定,罗菲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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