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报道,24日下午,哈尔滨一位市民在滨州铁路桥江南端桥头拍下了一段视频:一男一女在桥头合影,女子站在桥面上,而男子却顺着梯子徒手往桥头钢梁上爬,爬到四、五米高处,两人一起伸出双臂合影。这个画面让很多从周围经过的人,捏了一把汗。 随着自媒体和各种“抖音”式短视频的流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上了“花式作妖”的不归路。为了寻求网友的叫好与点赞,不惜将生命“置之度外”。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呢?又给社会舆论奉上更多的看点,焦点。很多有个性的年轻人都效仿,而这些行为所筑成的社会风气,正在让规则的约束力慢慢凋零。 违规者的悲惨下场有目共睹,有被老虎手撕的,有从山上掉下来的,有命丧于车轮的,每件事都令人惋惜但也发人深省。他们当中很多人仅追求一时刺激,不顾严重后果。将个人担负的社会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抛诸脑后。出了事,任何后果“不赖我”成了家常便饭。如新闻中报道,倘若攀爬者在铁路桥头影响了列车运行,难道不是违法行为吗?所造成的损失如何算?“上梁容易下梁难”,出动人力物力救援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又该有何说法? 人民日报公众号最近刊载了题为《立规矩:不听劝去危险地区的,国家不免费救!有意见吗?》,没意见!这同样适用于违反规则作出危险举动的“作妖者”们。别再拿自己的“弱势”去绑架社会规则了,一时兴起,做出拿生命开玩笑的事情,应该全由自己“买单”。 从另一方面,如何提升规则约束力,让“作妖者”们畏惧?是个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笔者以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仅仅是劝退、教育这么简单。处罚要让当事者“辣在脸上,痛在心里”。监管不能“服软”,更不能出现“白内障”。监管部门不应将刚性的规则柔性化,更不能纵容“作妖者”触犯法律的底线。 其次,社会群体要共同扼制漠视规则的“作妖”行为。说到底,阻止违规行为不仅端正了自身的态度,也挽救他人生命。倘若闯红灯者有人及时阻拦,危险攀爬者有人及时告诫,也许就不会付出血的代价。 “作妖”寻求刺激,追寻年轻的快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将规则视为儿戏,将生命抛诸脑后。倘若违规乱纪的“作妖者”还意识不到自身行为的缺失,依旧我行我素,对社会规则嗤之以鼻,那等待他们的就一定是法律的制裁甚至剥夺生命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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