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但是遇到嫉妒眼红他人成绩,造谣传谣“下套子”“使绊子”的情况,不仅打击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还影响了当地的风气……在生活中,现在如果乱造谣、传谣,甚至以讹传讹,可要小心咯。 3月30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彭州市纪委、监委于3月26日印发《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造谣传谣和“两面人两面派”等问题 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通知》,诬告陷害、造谣传谣和“两面人两面派”等问题,将被严肃查处。 3月30日,记者对话彭州市纪委、监委,他们对此《通知》进行了详细解释。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为什么这么做? 彭州市纪委、监委: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彭州市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强,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但是,一些挫伤党员干部干事积极性、损害党员干部自身形象、影响党员干部队伍作风的问题仍不容忽视: 为一己私利诬告陷害敢于坚持原则的党员干部;嫉妒眼红他人成绩,造谣传谣“下套子”“使绊子”;表里不一,工作停留在口头而不是行动上。 这些问题,打击了广大勤勉做事、勇挑重担的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影响了全市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作风,损害了全市风清气正干事氛围和良好政治生态。 通过严肃查处诬告陷害、造谣传谣和“两面人、两面派”等问题,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为敢作为者鼓劲、为敢担当者担当。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如何判定? 彭州市纪委、监委:诬告陷害是指,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捏造他人违纪违法事实,向党和国家有关机关、组织或者领导干部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党纪政务追究的行为。 造谣传谣是指,在未掌握真实情况下,仅凭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便通过互联网、发放传单或其它形式夸大其词散布言论,造成他人名誉受损的行为。 “两面人、两面派”是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欺上瞒下, 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行为。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针对不同对象查处方式有何不同? 彭州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迅速开展核查,快查快办。对存在诬告陷害、造谣传谣和“两面人、两面派”的严肃处理。 根据事实情节: 对党员和监察对象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对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由市纪委监委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是否意味着群众正常举报变得困难? 彭州市纪委、监委: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文件并不是闭塞言路,让群众不敢轻易举报,反而通过加强线索处置、审查处理、澄清保护、通报曝光和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作用。 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优先处置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对举报人信息及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认真甄别举报材料和有关证据,确保实事求是、有据可依。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检举控告不实的,我们将严格区分是错告还是诬告陷害、是故意还是非故意,对于错告的、非故意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其正确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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