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280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别把“娲皇遗骨”搞成“周老虎”

[复制链接]

2037

主题

2984

帖子

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909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0:2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马长军   

    近日,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张柏、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李文儒等23位考古、历史、神话、民俗专家考察人祖山后形成共识,根据北京大学C14同位素测年成人头骨为6200年前的测定结论,以及明代当地人的墨书题记,日前在山西吉县人祖山娲皇宫女娲塑像下发现的“皇帝遗骨”,可能属于传说中史前“三皇时代”的“娲皇”遗骨。对于把“女娲”与人祖庙发现的人骨画等号,北大考古学教授刘绪前天接受采访时认为很“玄”。(6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就让我们先承认女娲不仅仅是神话传说中的造物者,而且也是历史上曾经真实存在的人物,同时又承认山西吉县所发现的的确是女娲的遗骨,承认“人祖庙遗迹”的确是有着6000多年历史最早祭祀女娲的祭坛。但是,我们需要确实可靠的证据支撑这些结论,好说服我们自己也让别人信服。所以,仅仅发布这么一条新闻是不够的,木函、头骨、黄绫墨字之类,不免叫人想起周老虎的那张“举世闻名”的照片,还有曹操那块墓碑。
  
  这第一,除了盛有“遗骨”的木函上墨书所写的那几行字,数千年的历史上还有没有第二条第三条相关内容记载可资印证那遗骨非“娲皇”莫属?每个考古学者都清楚,孤证不能作为历史结论的依据,由孤证得出的结论往往是很难成立的。既然吉县人祖庙遗址多次遭遇盗墓贼的洗劫,说明“娲皇遗骨”存放于此不是秘密,乃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几千年来的史书完全应该有所记载。请专家们一条一条给咱摆出来,让大家可以沿着专家的考证慢慢“走到”女娲面前,而不至于跌进什么人故意设置的考古迷宫甚至陷阱。
  
  其次呢,能对遗骨进行“碳十四测年”,对这木函以及木函上的字迹,还有包遗骨的黄绫是不是也需要碳十四来测年呢?又凭什么说这头骨属于女性而非男性?总不能说因为传说“人祖庙”是祭祀女娲的,就证明这头骨是女性的吧?这比周老虎的老虎足迹更玄乎。
  
  第三,到场的专家们是否被有意选择?专家们在讨论过程中有没有争议?应该不算机密,可以公开详情吗?如果专家们的结论完全一致,那公众就更需要知道专家们的依据何在。如果有不同意见,是否得到充分的尊重?“娲皇遗骨”这个结论的得出是不是有点仓促?这里的考古结束了吗?有专家提议开发相关旅游项目恐怕也有点太着急了,而参与人祖山考古工作的那家旅游开发公司在其中的作用就更值得关注,但愿这家公司没有先入为主“误导”专家。
  
  公众现在连“娲皇遗骨”的照片还没看到,木函、墨字、黄绫啥的都也没个影子,如此保持神秘吊足公众胃口,愈发令人怀疑,这次所谓的人祖山考古工作存在着商业操作背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到最后把“娲皇遗骨”弄出个周老虎一般的结局,我不会感到奇怪。希望不会如此吧。
  
  顺便说一下,相关新闻中,都说盛有遗骨的木函上墨书写着:“大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天火烧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十六年上梁立木。……皇帝遗骨先人流下。”其中加括号的“1520”应该不会出现在木函上,负责发布这条新闻的机构何不让媒体拍照,或者给媒体提供相关照片,让公众长长见识呢?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我也来说几句吧!人生苦短何必为这小事儿记仇呢?开朗就好、想开一些、看开一些。其乐乐不如众乐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沙发
匿名  发表于 2012-6-12 11:48:14
机密不外露,明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板凳
匿名  发表于 2012-6-12 11:41:07
看懂非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