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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纪委、督办室联合下发了首个“人情风”督办处罚通报,村民严小平、周定福因违反村规大办酒席,每人被罚2000元。8 月18日至19日,村民严小平丈夫去世大办丧事,9月27日,村民周定福48岁生日大办酒席,喝的都是批发价220元/件(6瓶装)的稻花香酒,抽的是 18元/盒的黄鹤楼香烟,违反了村规。(楚天都市报2014-10-14)
顾名思义,村规民约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因此,通常情况下,村规民约一旦形成,全体村民都应当受其约束。但制定村规民约却必须遵循民主程序且内容合法才有效。合法的村规民约在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良好的社会作用,但违反法律法规的村规民约,却只会反其道而行之。
治河村以村民喝的都是批发价220元/件(6瓶装)的稻花香酒,抽的是 18元/盒的黄鹤楼香烟,违反了村规为由,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并予以在全村通报批评,明显超越了法定的职权,僭越了法律红线。
其一,村民喝稻花香酒,抽黄鹤楼香烟并没违法,治河村擅自对村民罚款,侵犯了村民合法的财产权利。我国的《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执行程序有严格的界定,因此,退一步说,就算村民违法了,治河村村纪委、督办室也没有对村民罚款的权利。
其二,村民喝稻花香酒、抽黄鹤楼烟并不违法,治河村予以在全村通报批评,侵犯了村民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我国民法规定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或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治河村村纪委、督办室对守法的村民在全村通报批评,伤害了两人的名誉权。
笔者认为,若两村民提起诉讼,要求治河村村委会返还被罚的2000元人民币,并要求治河村村纪委、督办室赔礼道歉,在全村范围内消除影响,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钱的属性本就是用来消费的。村规民约提倡勤俭节约、引导村民合理消费是对的,但不能以所谓的“杜绝铺张浪费”为借口,任意制定罚款条款。更为荒唐的是,治河村的村规民约竟然还把村民分为干部家庭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普通职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三六九等,规定村官可以抽好烟、喝好酒,普通村民却只能抽劣质烟、喝劣质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村规民约就不需要人人平等了?这不是故意在村民中制造对立是什么?
尧治河村的这个村规民约,可谓荒唐至极!按照规定,村规民约要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像尧治河这样设党委和纪委的一级村,照道理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更不应出现一些常识性的法律错误。并非笔者小题大作,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尧治河村居然出台了类似独立王国法律的所谓村规民约,确实有点反常,值得深思。文/郑智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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