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撞死人逃逸,单位凭啥出公函求情?
痴山
《四川一公务员撞死人后逃逸被诉 单位出公函求情》报道:四川省眉山市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某到大理旅游,发生交通肇事撞死路人后,让弟弟顶包。被交警识破后,郑某某被检察院诉上法庭。其所在单位领导亲自跑到大理,向大理市法院递交了免予刑事处罚涵,以组织的名义请该院对郑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读此新闻,觉得官员犯罪,单位求情这种事,实非个别。你就看诸多腐败罪犯,轰隆隆的雷声,众目昭彰的罪行,偏偏悄没声的就逆转了。许多贪官不仅没进去,官还仍当得呼风唤雨。其背后的猫腻,除了家属花大钱砸出缝来,更多则是一些单位领导,上级单位的领导,以单位的名义,以上级单位的名义,甚至以民生民心民意的名义,下了猛药。
至于象这位四川领导,不远千里跑向云南法院,呈上单位公函的事情,该算特事特办。也许这个单位领导,觉得撞死人逃逸,再找人顶包,本就是当官的特权,不算个什么事。这人要是撞死在眉山或广安,早给摆平了,那用得着单位公函哪。
论及官员肇事逃逸的新闻过多,也无须大惊小怪。就看黄金周,小长假川流不息的车流,人头攒动的官员,实是主力中的主力。要指城乡底层贫民拉动旅游,这旅游产值还不得负增长。再说了,炙手可热的旅游市场,若没了官僚们公车公款,还不得冷清死呀?
说到公务员撞死人后逃逸被诉 单位出公函求情的理由,可多了去了。而且皆做起来风光,说起来丢人,犯罪和说情的皆八面威风。只是理由太多,都太多到不胜枚举。说出来还怕损害官们的光辉形象,不说了不说了。
2014-08-12鲁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