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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货拉拉女子跳车事件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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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4 18:3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义

        一个湖南少女车莎莎在春节前因搬家从货拉拉车上跳车丧命,一个年轻的生命定格在23岁,一件突发的人命关天大事发生在大年三十前,这对死者的亲人是怎样地悲痛啊!


       货拉拉司机周某说:是车莎莎自己跳车的。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周某就从派出所出来了,货拉拉公司见司机没事了,死者叔叔再怎么约定与货拉拉公司协商,货拉拉也就一再拖延与死者亲属再见面。后在全国各大媒体追问下,公安部门成立调查组,派出所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了周某。从此,可以看出我们社会的一些问题:

        一,事件发生以后,尽管司机周某说,是死者自己跳车的,当地派出所就应该认真分析:死者搬家并无心理不快,也可以调取她发给亲朋好友的微信,就可以确定死者生前是快乐的,在这种情况下,死者要跳车,除非车里发生了突发事情,否则一个青春阳光的美少女,不可能如此轻生。按规定,死者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是要系好安全带,就算死者是逃犯,碰到前面有警察查车,她要跳车,司机完全来得及踩刹车,死者最多也是擦伤而不致于死亡,从各种报道来看,并无刹车痕迹。现在死者是后脑先落地明显不符跳车逻辑。货拉拉司机不按平台规定的路线走,多次偏离航线,违反了行业规定。这一系列的疑点,说明周某有犯罪的嫌疑,当地派出所就应该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周某,再进行细致地侦查。然而派出所在这人命关天的大事面前显得太轻率了——放人了!

       二,周某认为在派出所把事情“交代”清楚了,也再不露面了,也不去安慰死者亲属了,认为可以大吉了——太自以为是了,殊不知现在是什么年代?任何罪恶最后都会暴露在阳光下。

       三,货拉拉公司起初得知情况以后,积极协调处理,当司机从派出所出来以后,认为周某无事了,也就消极了,拖延处理——也太不人道了。就算死者自己跳车,此事发生在你们的车上,从人道上讲,你们也应该积极处理。在媒体大爆光以后,虽然你们作了赔偿,取得了家属的谅解,但对你货拉拉来说损失的何止是几十万、几百万?你们的形象将会永远在这一事件上留下遗憾。

       四,从滴滴代驾的调情、杀人等事件的发生,我们的监管部门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我认为应该不全面,留有漏洞。应该要各种服务平台制定出相关的管理措施,并报监管部门备案。货拉拉司机上午入职,下午接单,根本没有进行严格的培训,不出事才怪,这也说明我们的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同时,也可以看出货拉拉公司还没有从别的平台汲取教训,花300元安装监控系统,就能保留真相,悲剧也可能不会发生,这就暴露了货拉拉在安全保障系统上的各种非正常。一个从2013年创办的货拉拉公司竟如此草率地决定人事安排,心中亳无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愿货拉拉跳车女事件促使我们的执法监管部门,该担起你们的职责了。各种对外服务平台,该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保护好顾客,其实在保护你们自己!

       就如死车的亲属所说:愿车莎莎的死警醒各种平台,严格管理、科学规范自己的团队,也同时警醒我们的监管部门的社会责任感。愿车莎莎事件不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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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2-28 17:55: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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