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两位朋友家里“当大事”,一位逝者于1951年抗美援朝参军转干,1956年毕业军医大学后,长期从事部队医务工作,1983年转业调地方市级医院工作至退休,一生为国家尽忠效力。另一位逝者为1965年参加县城环卫工作的工人,四十五年如一日,坚守在清扫大街公厕、人工转运垃圾的岗位上,为城市保洁美容。二位老人去世后,亲属立即向单位领导报丧,请求帮助料理后事。不料均遭到单位拒绝,拒绝的理由时尚而堂皇: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殡葬改革,丧事从简。“从简”包括取消原来由单位主持操办的做法,不再举行遗体告别、慰问亲属、追悼会和送葬活动。单位领导果然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丧事始终不见领导光临祭奠场馆。无奈,亲属只好自行包干操办,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另外生出一种莫名的失落和伤感。
任何人都有归结到最后的一天。无论逝者尊卑少长,有一句老话叫做“死者为大”,在传统民俗里人们对逝者或跪拜磕头,或折腰鞠躬,或脱冕默哀,给予逝者最后的生命礼节和人格尊严。让逝者安息,生者安慰,既是沿袭至今的习俗,也是一种人道精神。尽管司马迁把人死的意义区别为“泰山”和“鸿毛”两个极端,但是毛泽东却认为“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会”。长期以来,体制内外城乡上下,无不把追悼会作为祭奠逝者的重要形式。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里,由工会主持或协助逝者后事,已经成为单位的责任和成员的一项福利。
曾几何时,单位对那些不幸去世的人视为陌路?我们倍受信服和鼓舞地看到十八大以来反腐廉政的成就,但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反四风就是剥夺员工的基本福利,更不相信取消对逝者的临终关怀和最后的送行是实践群众路线的创新。试想,一个终生为国家敬业守岗救死扶伤的军医,一个终生为社会去污除垢为城市揩擦屁股的环卫工人,生前绝不会指望死后如何排场张扬风光大葬,但是即连得到工会最起码的礼节都是奢望,如何不教亲属寒心!
也许,这是一种矫枉过正的偏差,也许是懒政行为的奇葩,也许是特别弱势对象的命运,也许是选择降福的一种做法。但我们偏偏还看到,另一阶层的特定对象表面上取消公车,但绝不会忘记派发车补;年富力强却提前十年退养,立马晋级加薪,有的还有车补封赏;要是死“对”了人,那轰轰烈烈的哀荣,必将忽略普通逝者的“待遇”标准,这才叫真正的福利,可惜只是让一部分人先福利起来。
愚以为:逝者岂能区分贵贱,公平方能入土为安。改革谨防认非为是,泼水不要倒掉婴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