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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野猪成灾,村民养猎狗“误杀”斑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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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3 14:3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守护地里的庄稼,四川广元市旺苍县村民刘德华,曾经养了3条猎狗用于驱赶野猪。但是,猎狗却咬死了多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羚。这个消息在当地不胫而走,当地警方随即展开调查。随后,刘德华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旺苍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9月10日,旺苍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对此,刘德华辩称,“我不是故意猎捕杀害斑羚,养狗是为了驱赶野猪破坏庄稼,意外捕杀了斑羚。而且,在案发前,我不知道平时喊的‘灰羊子’(即斑羚)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020年的年底,经旺苍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刘德华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赔偿因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生态资源损失费20万元。
今年11月22日,刘德华告诉记者,自从被判缓刑以来,自己没有离开旺苍县。现在,他当初养的3只猎狗都已死亡,其中一只被野猪拱死,另两只老死,他也没再养狗。但是,为了庄稼有收成,野猪还是要驱赶,他便在庄稼地里搭着棚子,晚上点燃火堆,甚至放鞭炮驱赶野猪。同时,他向记者表示, 2万元罚款自己已经交了,20万元生态资源损失费目前也已交了一部分。
对于“野猪成灾”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这并不只是刘德华所在的村子深受其害。今年10月,就有广元当地网民在网上发帖反映旺苍县柳溪乡上游村林地“淹没”田地,且野猪成灾,对庄稼破坏很大。对此,旺苍县回应,可对遮挡田地树木进行剃枝,野猪成灾是当前的普遍问题,正在实施限量猎捕。村民的农田庄稼被野猪损毁,可申报损失补偿。
四川多地野猪成灾,实施限量猎捕 资料图
『起因』
为驱赶野猪养了3条猎狗
咬死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
今年60岁的刘德华,是旺苍县米仓山镇金竹村人。由于当地属于山区,庄稼地里多种植土豆和玉米。然而,这些年来,山里的野猪越来越多,给他们一家带来了较大的困扰。
2010年9至10月,为猎捕在地里拱食庄稼的野猪,刘德华在当地一条小路的坎坡上,安放自制简易钢丝猎套。多天后,刘德华到现场去查看,发现捕猎到1只“灰羊子”(斑羚),但尸体已经腐烂发臭,刘德华就用随身携带的弯刀将斑羚的头(带角)砍下来,带回家准备做衣服钩,剩余腐烂的斑羚尸体留在原地。
2016年9月,野猪仍不断破坏庄稼,刘德华专门饲养了3条猎狗,用于驱赶野猪。刘德华向记者介绍,猎狗都是看家护院和驱赶野猪,平时也是敞养的。当年9月的一天,他出去寻找到狗时,发现猎狗捕猎到一只斑羚,且已被猎狗撕咬致死,两个后肢被猎狗吃完。因现场地势陡峭,他便打电话给同村的刘某与其一起将剩下的斑羚尸体抬回家中。之后,他将斑羚用水果刀剥皮剔肉,并用弯刀将斑羚的头(带角)砍下来,准备做衣服钩,其肉放在家中食用。
2017年10月,刘德华饲养的3条猎狗又猎捕到一只斑羚,他找到狗时,斑羚已被猎狗撕咬致死且两个后肢被猎狗吃完,因为肉是新鲜的,他就将剩下的前半身带回家。
记者获悉,2017年11月,刘德华的猎狗在驱赶野猪时,其中一条沙皮狗被野猪拱死。剩余两条猎狗,刘德华继续用于驱赶野猪。
2018年3月,剩下的两条猎狗再次猎捕到一只斑羚。
村民家中囚禁野猪的地方 资料图
刘德华同村的村民刘某证实,2016年9月的一天中午,他接到刘德华的电话,说他的狗在黄家坪把灰羊咬死了,请他帮忙抬,之后刘德华给他买了一条哈德门香烟。
2018年3月的一天,接近中午的时候,刘德华又给他打电话,称他的狗在山坡上咬死了一只灰羊请他去帮忙抬一下。他到现场后,看到坡下面树坎下有一只灰羊子被狗咬死了,两条狗正在撕咬灰羊的尸体,他就和刘德华一起把灰羊抬到刘德华家里,之后刘德华给他买了一条哈德门香烟。
『获刑』
曾辩称非故意捕杀斑羚
被判刑罚款 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20万
刘德华的猎狗捕猎到斑羚的事情,在当地不胫而走,当地警方随即展开调查。2019年10月21日,刘德华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旺苍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9月10日,旺苍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我不是故意猎捕杀害斑羚,养狗是为了驱赶野猪破坏庄稼,意外捕杀了斑羚。而且,在案发前,我不知道平时喊的‘灰羊子’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刘德华说。
对于2010年9月所涉一只斑羚的死亡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旺苍县人民法院认为,刘德华随意下套猎捕野生动物,其明知生活的区域经常有野生动物出没,其中就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羚,按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刘德华应当预见到可能套猎斑羚,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应系间接故意。
对于2016年9月,2017年10月,2018年3月所涉三只斑羚的死亡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法院认为,刘德华明知其所养的三只猎狗具有猎捕野生动物的能力,尽管不知道狗具体会猎捕到什么动物,但明知其生活的区域有其称之为灰羊子的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斑羚存在,有可能遭到其猎狗捕猎,放任其猎狗的捕猎行为,系概括的故意。且在知晓狗猎捕野生动物之后,还将狗未啃食的部分带回家食用并使用羊角,足以证明刘德华对狗猎捕野生动物持放任的心态。
不过,法院认为,刘德华并不是积极主动去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是利用狗去自主猎捕野生动物,与典型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相比,其主观恶性要轻。他在自己种植的粮食旁边放置猎套,以及养猎狗驱赶野生动物,以此防止动物啃食自己种植的粮食,其作为大山深处的普通农民,庄稼的收成可能是一个家庭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为防庄稼惨遭野生动物破坏庄稼,他缺乏法律知识。
另外,经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猎捕杀害的斑羚其物种的整体价值为50,000元/只。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刘德华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赔偿因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生态资源损失费20万元。
『现状』
在服缓刑 如今点火堆赶野猪
部门回应:限量猎捕野猪 庄稼受损可申报补偿
自从被判缓刑以来,刘德华没有离开过广元市旺苍县,而他的两条猎狗老死后,他也没有再养狗了。
不过,庄稼还要种,野猪仍然需要驱赶。11月22日,刘德华告诉记者,现在他家种植的庄稼比以前少了很多,因为野猪太多了,当地很多庄稼都要被野猪破坏。
“没有养狗了,现在为了保护庄稼,我晚上在庄稼地搭棚子,点上一个火堆,野生动物都怕火。甚至还专门去买了鞭炮,趁野猪来时放鞭炮进行驱赶。”刘德华说。
同时,记者获悉,刘德华已经交了罚款2万元,20万元生态资源损失费目前也已交了一部分。
旺苍县金溪镇曾有野猪出没,村民庄稼被啃毁 资料图
记者了解到,广元旺苍野猪成灾,并不止刘德华所在的米仓山镇金竹村一地深受其害。今年10月底,就有广元网民在网上发帖反映旺苍县柳溪乡上游村林地淹没田地,且野猪成灾,对庄稼破坏很大,感叹“玉米收成连成本都不够,稻谷也大量糟踏,老年人种点庄稼难啊”。
对此,旺苍县网信办回应表示,经调查,网民反映的耕地杂草丛生是由于部分农户常年外出,导致耕地荒芜。至于田边地角影响农作物生长的问题,树木可以进行剃枝扫叶,如果要采伐树木,要对照林地一张图识别林种和林地性质,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对于“野猪成灾”的问题,回应称这是当前普遍的问题。今年旺苍县林业局已给当地下达10人(每人1头)猎捕野猪指标,目前正在实施中。
关于野猪损毁农田庄稼的问题,旺苍县网信办回应同时明确,可根据相关政策到镇政府保险部门申报损失补偿。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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