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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要“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管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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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11: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陈爱海

在“暴力执法”“钓鱼执法”屡见不鲜、城管执法不断被诟病之际,住建部近日公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备受关注。它意味着,在被“主管部门不明确、法律法规不到位”等问题长期困扰之后,我国城管执法的建章立制工作摆上了桌面。

多年来,城管执法难、城管“不招人待见”,是我国城市管理领域的“老大难”。由于“上无顶层设计、中无执法边界、下无执法力量”,城管甚至被舆论称为“天下第一难事”。

过去因为缺乏必要的执法依据,公众对城管执法的流程、依据和手段不了解、不理解,加上少数城管执法人员对柔弱的“被管理者”拳脚相加、“雷厉风行”,在真正需要出手保一方平安时,却又装聋作哑、能力不足,导致城管和当事人之间不时出现对立甚至严重冲突。

城市管理,“管”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根本目的是让城市更有序、更宜居,让市民更踏实、更幸福。在中央反复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今天,城市管理再也不能依靠过去的“三板斧”,城管执法也不应止于“管”那么简单粗暴,而应当加入更多“治理”的内容,更多“以人为本”的内容。

眼下最关键的,是要提高城管队伍的素质。正如网民所言,如果城管还带有临时工性质,缺少进入门槛和严格考核,还是街道办随便吆喝几个闲人穿上制服,到街上晃荡一圈的节奏,那么无论谁出台规定,出台什么样的规定,城管依然会是中国城市久治不愈的伤疤。


此外,还有诸多问题有待厘清。比如,违法停车时,原来是交警可以贴条、协警可以贴条,现在又来了城管贴条,车主该以谁的为准?这个城管执法办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如何有效衔接、协调一致?再比如,既然是城市管理,是不是也需要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有了这个办法,我们的城市管理真能跳出“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怪圈吗?

好在,现在这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公众可以踊跃发言。大家一起建言献策,和谐、宜居、幸福、安定的城市之光,必将照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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