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校升格机制,越来越失去效率和引导力,我们是否该寻找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对二线院校的办学工作进行评价和激励?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2015年列入教育部专家考察的申报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公示》显示,2015年列入专家考察的申报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36所,其中:18所学院更名为大学,新设本科高校17所,合并调整高校1所。
时至今日,高校改名,越发被视作吐槽对象。但在一开始,学院变更为大学,留给世人的,更多还是一种积极、正面的印象。按照最初的政策设计,以“校名升级”为标志的高校升格制度,乃是为了激励办学者能够有所作为。“只要在办学规模、学科数量、师资队伍等方面满足相应要求,学院便可升为大学”,这一简单直白的游戏规则,的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效鼓舞了一批学院锐意进取,发展壮大。
如果说,高校升格制度,曾经很好地解决了二线院校的驱动力问题,并给主管部门提供了一种便捷化评判、嘉奖其办学成果的方法;那么,随着时间的推延,这一机制的内在缺陷以及消极后果,也越发暴露出来。这一方面表现为,助长了高校办学的形式化、投机化;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大学教育的注水风险。求大求全的办学取向,使得不少“新大学”变得大而无当、名不副实。
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一样的高校升格制度,却收到了迥异的效果。显然,如今再盲目鼓励高校变大、变全,已不合时宜。事实上,我们真正缺少的,是院校基于自身传统和优势沉淀,而发展起来的细分式、特色化的精致办学模式。过去,学院升为大学,便可获得不菲的“更名红利”,这在今天看来无疑是荒诞的——有限教育资源的分配,只能基于相关学校的自身需求与办学效益,而不应仅仅看重其名号或身份。
围绕高校更名事件,民间与官方明显的立场区分,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提醒。那就是,当高校升格机制,越来越失去效率和引导力,我们是否该寻找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对二线院校的办学工作进行评价和激励?在这其中,又该如何引入民众的视角,如何回应社会的关切?文/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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