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该失落的人道关爱
1月17日“悲惨世界”发在微言网题为《报警求助,福耶?祸耶?》的帖子,当事人以自己1月13日至14日13个小时的亲身经历和亲眼所见,叙说了因报警求助以及同一个晚上进入派出所其他几人的遭遇,让人围观到发生在深圳宝安西乡公安派出所的警务内幕。确切地说,笔者倒是有些怀疑帖子曝料的真实性,因为前不久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里,深圳市综合得分在百城政府中名列榜首,法治进程领先全国,喜庆的欢呼音犹在耳,焉有帖子所言的情状!但又不得不相信,因为言及的人和事不缺基本要素、经事的警官有名有姓有警号,如果无中生有,报料者还得承担失实的风险责任。果然如是,不得不让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根据国家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全天候承担社会公安的责任,除了及时有效的制止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外,还要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在服务过程中,应该礼貌待人,文明执勤,严格执法,不虐待人犯。其中还有“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规定。
从当事人反映的事实看,当晚进入派出所的人,皆为向110报警求助而来,有的是经济争议,有的是街头斗殴,有的是家庭矛盾,有的是其他社会治安事件,都说不上是恶性刑案。无论是主动求助还是他人报警,都是因为首先想到了“有危险找警察,有困难找警察”直至“有事找警察”,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对人民警察的信任,至少希望事态得到制止,冲突得到缓解。如果事情性质不很严重情节并不复杂,可能在警察的的劝导、教育和调解下当场得到处理,警察在对所有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也应依法对号,区别对待,其中不应忽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态度,不能失落人道关怀,更不应该剝夺当事人的人格权利。
不无遗憾的是,就在西乡派出所里,为报警求助而来的人却受到不同的意外待遇。一个是酒后极度囗渴,求杯水被拒绝,直至被迫磕头撞头,几近脱水还被铐定在椅子上; 一个是手指受伤痛得连声叫唤,却得不到及时包扎处理; 一个妇女内急求方便,竟迟迟不许去蹲坑。这些日常必为的小事,到了派出所里,居然赋予了特别意义,成为当事人的奢望,留下了别有色彩的故事。水是生命之源,又是世界上最多的物质,在西乡派出所缺水吗?仅仅是缺水吗?手铐是直接限制人犯的警械,一个虽是酒后但神志清醒行为理智的报警者、仅仅为求一口水,值得手铐加身吗?听说人民公仆中那些东窗事发的大贪,“进去”时叫做请去“喝茶”,绝不会有禁水禁便的委屈。报警求助却求不到一口水,换来的是人格屈辱,今后难免会让当事人对“报警”敬而远之,难怪社会上有“屈死不告状”的说法。
笔者认为,法度与人道并非水火。中国古代有苛法酷刑,也有恩威并施,即使是斩立决的江洋大盗、命案凶手,临刑前也有喝足吃饱的临终关怀。当今中国全面依法治国,任何人都应敬畏法律。在百姓托付安全、相信公正的公安派出所里,如果“严格”有余而人道缺失,甚至用冷暴力对无辜者过度处理,无疑是一种悲哀。
相关文章阅读:
感事呈广东省公安厅领导
为基层公安的作风建设进一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