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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追讨”恋爱大额花销,男子被前任起诉!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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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 12:1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转自【新晚报】;
分手后,你会向前任追讨
恋爱期间的花销吗?
现实中,不少情侣在分手后
经济上还是“剪不断、理还乱”
有的甚至公开索要恋爱开支
近日
上海金山法院就审结了一起
因恋爱分手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案
分手后前任频繁“花式追讨”
恋爱期间大额花销
算侵犯隐私权吗?
赵先生和王小姐曾是初中同学,6年前的一次聚会上重逢,彼此确认为恋爱关系。赵先生经商收入颇丰,恋爱期间,他为王小姐购买奢侈品、奔驰轿车等大额消费品,还给其花销、支付房租,共花费200余万元。王小姐先后转给赵先生95万元。
2019年底两人感情不和分道扬镳。不久赵先生的资金链断裂,欠下巨额债务,便向王小姐索要恋爱期间的花销。王小姐不同意,赵先生便开始以各种方式进行追讨。
赵先生先是多次拨打王小姐电话,被屏蔽后,又到王小姐家中催讨。2020年5月,王小姐在保养车辆时发现方向盘下方有一个黑色小型装置,工作人员告知是跟踪装置。王小姐一下就怒了,一口咬定是赵先生所为并报警。在警方的询问下,赵先生矢口否认,王小姐也无进一步的证据,但两人的关系彻底决裂。
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期间,赵先生在王小姐单位门口等候、跟随进行催讨,又在公交车站、餐厅等场所与王小姐发生争执,双方互有报警。但警方考虑两人存在经济纠纷,未做进一步的处理。
王小姐不胜其扰,以自己的隐私权遭受侵犯为由,诉至法院。
不过,法院最终一审驳回了
王小姐的诉请
首先,王小姐手机设置了拦截,赵先生的电话实际上并未打通,对王小姐私人生活安宁的侵扰微乎其微。
其次,根据王小姐提供的证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经济纠纷,追讨行为并无明显不当,且行为发生的地点均在公共场所,未侵犯王小姐的私人空间。
再次,针对车内安装追踪装置的行为。该装置的性质及何人安装,公安机关并未作出认定,且王小姐无其他证据予以证明。
尽管法院未支持
王小姐的诉讼请求
但还是希望赵先生
能正确处理
双方的情感纠葛及经济纠纷
法官说法
隐私权的边界在哪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列举了6类侵犯隐私权的具体行为,其中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属于侵犯隐私权。法官提醒,当事人如遇王小姐相似情形被他人侵扰的,应当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以证明被侵扰的事实。
分手后理性处理恋爱期间的之处
在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追讨恋爱期间的支出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是一方明示赠予,或者虽未明示但具有某些特殊意义可推定为赠予的,另一方无权要求返还。
如果是双方有借贷合意,或者有订立其他合同合意的,可参照民间借贷纠纷或者相关合同纠纷来处理。
但不管是何种纠纷,双方均应理性对待,协商不成的,可借助调解组织或者法院来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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