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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救生员从业乱象调查:身兼数职无证上岗还玩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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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9 11:17: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子在室内恒温游泳池溺水,游泳馆救生员低头似在玩手机,未注意到溺水情况,9分钟后才实施救援,最终男子溺水身亡。
资料图 新华社发
这是近期发生在广州市增城区某会所内公共泳池的一起溺亡事件。当地相关部门向媒体表示,游泳池运营方已承认失责,但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目前,事件相关方仍在沟通协商中。
夏季来临,游泳成为人们重要的休闲娱乐方式,而这场悲剧的发生,使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在游泳池救生员身上。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眼下救生员运用和管理问题颇多,比如持资格证的救生员不足,一些游泳场所出于成本考虑没有配足救生员,或者让救生员身兼数职;而代表救生员职业能力的资格证书,花费几百元便可买到假证;明确规定的救生员资格证年审制度,成了一纸空文……
救生员配备不足
有的埋头玩手机
据媒体报道,溺亡者诸葛先生家属在派出所调出的监控录像中看到,诸葛先生于6月4日15时30分左右进入广州市增城区的这家游泳馆,做了热身运动后入水游泳,在泳池中大概游了两圈后,突然开始在水中挣扎,出现溺水情况。
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场边的救生员一直低着头,疑似在玩手机,大约9分钟后才发现问题,随后呼叫场边人员对诸葛先生进行救援,但已经错过最佳救援时机,诸葛先生最终经抢救无效身亡。
而就在今年3月,四川省江油市也发生了一起泳池溺亡事件。死者家属查看事发时的监控发现,死者当时在泳池中抽搐了一下后便趴在水里不动,直到被其他游泳者救起,其间没有游泳馆救生员出现。对此,游泳馆工作人员称,事发时间较早,救生员还未到岗。
每年夏季都是溺水高发期,作为保障泳客安全的重要“防线”,救生员的存在至关重要。据报道,仅5月31日一天,深圳大梅沙海滨公园的救生员就救起了8名溺水游客。
在北京从事救生员相关工作的胡建(化名)告诉记者,一般溺水发生后,60秒左右时溺水者将出现口鼻进水、停止呼吸、瞳孔放大、身体抽搐等状况,4分钟到6分钟时,脑细胞将开始受损,10分钟之后脑细胞将死亡。对于公共泳池的救生员配备情况,在标准游泳场所(50m×25m)设置观察台时,应按照救生员观察区域的划分,本着不留盲区与死角的原则,至少设置4个观察台也就是4名救生员。同时,根据各地相关规定不同,如果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应至少配备3名救生员;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
“但是,目前公共泳池尤其是一些健身房里的游泳池,存在没有配备救生员或者救生员数量不足的问题。”胡建说,一般来说,健身房里的游泳池都是非标准的游泳场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救生协会的要求,非标准的游泳场所(大型娱乐戏水游泳场、儿童戏水池等),应按照重点布局、观察区域划分不留盲区与死角的原则配备救生员。在群众性游泳活动的高峰期,应增加配备流动值岗的救生员。
胡建以自己供职的游泳馆举例:因为泳池面积不足250平方米,所以配备了3名救生员,通常是2名救生员坐在救生椅上观察,另一名救生员绕着泳池巡视。
“坐在1.9米高的救生椅上,能观察到泳池里的每一个人。工作期间必须保持精神高度紧张,如果意识到自己疲倦了,便要主动与巡视的救生员交换,下场走几圈,保持清醒。”胡建说,“几十个人的生命都和你有关系,一点儿都不能懈怠。”
不过,并非每个救生员都能如此负责。
作为游泳爱好者的北京市民赵丹告诉记者,经常看到一些游泳场馆的救生员虽然在岗,却在“开小差”,“上次我在一家游泳馆,五六个孩子正在泳池戏水,观察台上坐着一名救生员,另一名救生员则在不远处低头玩手机,持续10余分钟”。
在北京做游泳教练多年的熊伟(化名)告诉记者,暑期学游泳的人数暴增,部分游泳馆的经营者和教练员只重视教学进度,而忽略了安全管理。虽然有按要求配齐配足救生员,但有些救生员责任心不够强,脱岗或在上岗期间玩手机、打瞌睡走神,“当事故出现时,如果救生员反应迟缓,就很容易救援不及时,发生意外”。
资格证假证泛滥
岗前培训走过场
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游泳救生员是国家颁布的体育行业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救生员上岗,需要持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救生员资格证)。
“游泳救生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其必须忠于职守、严守纪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履职认真、严守岗位、服从指挥也是游泳救生员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胡建介绍说,这张救生员资格证的认定,也经过了一定的变迁。游泳救生员在纳入国家职业大典前,是由行业协会监管的。此后,因为游泳被国家纳入高危体育项目,原来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被废止。救生员需要通过考试达到国家制定的标准,获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胡建告诉记者,游泳池救生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获得救生员职业资格证方能担任。正规的泳池在招聘救生员时,也会明确要求应聘者持有救生员资格证。无证上岗或者办假证上岗,一经相关部门查实将会受到严厉处罚,但业内还是不时会有这类人员出现。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救生员资格证假证泛滥,可以轻易买到。
记者咨询了数家通过关键词在网络上搜索到的售卖假证的商家,发现救生员资格证价格在150元至400元之间不等。有的商家还表示,多办还能有优惠。而价格之所以有差距,是因为价格稍高的假证书,扫上面的二维码可以扫出所需匹配的个人信息;价格低的假证书上,二维码扫码后则显示的是空白内容。
“把你的个人信息发过来,说一下想要的发证日期,立马就能生成仿真证书。”一名从事救生员资格证假证办理业务的商家和记者取得联系后,第一句话便是索要个人信息,同时承诺“肉眼看不出真假,而且这个二维码可以扫出真实信息”。
在向记者发送救生员资格证假证样板后,商家还一再保证:“除了证书编号查不到以外,其他地方和真证一模一样,只要不去官网查询,压根儿发现不了这是假证。”
此外,也有商家提醒说,办好假证后,会不会被发现则是购买者自己的事了,不保证一定不会被查出来,一旦查验出来商家概不负责。
除假证泛滥外,记者注意到,一些招聘企业对救生员资质的重视程度也不高。
一些求职平台关于游泳池救生员的招聘信息中,不少招聘方并未在职位要求中明确标注“需要持救生员资格证上岗”。对此,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进行了电话核实。
“应聘救生员当然要有救生员资格证。如果没有救生员资格证,可以选择其他岗位,比如助理教练等。”河南郑州一家大型游泳健身俱乐部的人事总监这样说。
不过也有招聘方对此并不在意。当记者问及应聘救生员是否需要救生员资格证时,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游泳健身房招聘专员明确回复:“游泳旺季来了,课程太多,急需招人,没有救生证也可应聘,可以突击训练。”
另一家位于河南郑州的招聘方只问了句“会游泳吗”?得到肯定答复后便立即与记者约定面试时间。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相关证件时,对方表示“带着身份证就行,其他不需要”。
此外,当记者询问一些招聘方如何检验救生员资格证真伪时,大部分招聘专员表示,需要查看面试者的救生员证书并在国家体育总局官网中查询其证书编号。但也有招聘方比较“随意”,比如当记者将提供虚假救生员资格证商家发来的样板打码发送给位于河南某招聘方后,对方并没有对证书上的二维码进行扫码验证,也没有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官网对证书上的编码进行核查,只是查看救生员证书的外表后,就立即回复:“是这个证书,可以具体来聊聊上岗时间。”
在调查中,有的招聘方还表示,需要救生员身兼数职,既是“教练员”又是“救生员”,有的甚至还是“管理员”和“收费员”。有的招聘方则表示,游泳馆的教练、助理教练同时要担任救生员的角色,所以需要持有教练证但可以没有相应的救生员资格证。
“比如,游泳池招聘的是救生员,入职后还兼职游泳教练。但是游泳教练是需要教练证的,如果有相关部门来查,口径是‘我就是救生员’,不来查就没人管,还可以继续教学。其实按照相关规定,游泳池内救生员和教练员都需要把救生员资格证和教练证公示在场馆内,但实际这么做的游泳馆并不多。”在北京从事救生员工作的马腾(化名)说。
年审规定未落实
管理制度待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的要求,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年审注册制度,有效期是3年的,救生员资格证每年需要年审一次才可以继续使用。未通过年审注册考核和未参加年审注册的注销注册证书,没有终生有效的规定。
然而,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坦言,有不少所谓的持证救生员没有按规定进行年审。从业多年的马腾直言“不需要年审”,“考完救生员资格证后,没有被通知过要年审”。
记者近日以应聘者身份就此问题咨询游泳馆发现,有的游泳馆在招聘过程中虽然要求救生员有救生员资格证,但是并不会对资格证的发证时间进行要求,也没有年审要求。
“救生员资格证全国通用,有的地方要求年审,有的地方不要求。我们公司不要求年审,拿着证书面试即可。”浙江杭州一家健身服务公司的人力行政总监这样说。
北京市丰台区一家游泳馆也在应聘者表示救生员资格证未年审时表示:“资格证满一年了没关系,我们不要求年审。”
对此,胡建告诉记者:“资格证考核要求有一定的游泳基础——25米自由泳要在20秒内游完,潜水长度达到20米以上,能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技术和相关急救理论。一个20岁的人到了30岁,不一定能保持原来的游泳速度。所以,资格证年审是很有必要的,但实践中落实得很不够。”
同时,受访从业者还向记者提到了一个现象,到了夏天,不少小区内的室外泳池开放,但是一些考取了救生员资格证的人,并不愿到小区这种小型室外泳池工作。
“有证的救生员很多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假期兼职的大学生,而小区这种小型室外泳池一般只在夏天开放,其余时间救生员就‘赋闲’了。对于想找稳定工作的人来说缺乏吸引力。”在海南担任某小区泳池承包人的程先生说,实际上,愿意在小区泳池干的救生员,更有可能是没有资格证的,“他们的工资普遍较低,考证要花钱,很多人都不愿意考”。
“如果泳池没有全职、职业的救生员,总雇佣兼职或者流动救生员会有很大的隐患。一是对现场环境不够熟悉可能会影响施救效果。二是兼职救生员往往缺乏过硬的救生经验,在遇到溺水情况时难以及时选取合理的救生方式。三是职业意识不强,在岗位上跟人聊天、玩手机也容易忽视溺水情况,导致悲剧的发生。”胡建说。
曾著有《游泳安全救生教育相关问题研究》的海南大学体育学院教师殷培根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游泳安全救生员的构成复杂,大部分救生员是来自健身俱乐部、高等学校相关部门的体育教师,其中具备专业救生知识与技能的人员占比非常少,且人员流动性较大,多数都是健身俱乐部的成员与教练,没有接触过专业的游泳救生安全教育培训,专业素质不高,在进行救助时多依靠自己的个人经验,他们从某些角度来讲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游泳救生员。
“此外,救生员性别比例不平衡,男多女少。对救生员没有学历上的要求导致救生员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综合素质不高,造成行为习惯方面的懒散,在实行救助时危险系数增加,使得游泳救生工作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问题。”殷培根说。
据殷培根介绍,我国早期建立的救生员协会,在名义上是对国内所有的游泳救生员进行工作培训与管理,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管理制度不完善,只局限于救生员和救生培训基地方面,对救生机构与救生人员的管理力度有限,而且现阶段对救生员的培训主要集中于泳池场地的救生工作内容,忽视了对大海救生员的培训工作。
“未来希望结合我国国内救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关的管理条例,完善游泳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建立严格的审查监督机构增强对游泳安全教育的监管力度,以保障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殷培根建议,可以通过一些合理的渠道来进行资金的筹集,为救生机构的建设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以此确保救生培训机构的正常运作,促进救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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