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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受到如此盛赞,暴露我们社会道德标准如此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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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4 13:07: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两天,网民对于人大第一时间严厉处理了失德失范的王某某的做法,盛赞不已。

据媒体报道,7月21日晚,“人大维权博士生王D”的UP主在B站发布了一段58分钟的视频,实名举报人大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导王某某猥亵和打击报复行为。人大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迅速通报举报属实,并给出了严厉的处理措施。

网络一时人心大快,并纷纷对人大进行了点赞。从舆情处理的角度看,人大此次快刀斩乱麻,还了社会公平正义,的确可圈可点,再对比一些出事还遮遮掩掩的单位,这种做法尤显难能可贵。

但是细细想想,人大真的当得起这样的盛赞吗?

一、关于人大教授失德失范事件的“三问”

关于类似失德失范事件,在国内不少大学都发生过。有的应对得好,有的应对得稀松平常。一般情况下,公众也是得过且过,并不严究。但是对于人大这所著名的高等学府,我们有必要提高要求,就此深入追问一下:

1、所在单位要不要向社会道歉?

王某某是所在高校的教授、博导,也曾任学院相关负责人,却做出如此失德失范的行为,和教育初心背道而行,令教育和同行深深蒙羞,作为其所属的高校,要不要为此担负责任,向社会表达歉意?

在一个舆论正常发挥作用的社会里,出现这样的人和事,应该被视作教育之耻,也是所在高校的污点,不光个体会身败名裂,所在单位也会遭到媒体和公众人物的严厉批评。这样失德失范之人,却能作为学者和导师,长期居于教授和学院负责人高位,把持学术权力,淆乱学术氛围,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单位有用人失察之责,也有监督不严之责,更有学术空气腐败的嫌疑,由此养痈成患,出现了今天这种严重的后果。

但是我们看到的现实却是,所在高校以雷厉风行的高调做法,和污点教授进行了切割,也重申了对于失德失范行为“零容忍”的价值观,虽然赢得了网民的喝彩,但是作为媒体、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有必要深入追问一句,学校做到这一步是否已经足够?学校是不是通过高调处理个人,而淡化乃至隐藏了自己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处理个体,学校是不是就尽到了作为高等学府的全部责任?

2、如果学生不是公开举报,学校能否做到公开严厉处理?

正如有的网友所言,女生遭遇性骚扰后只能诉诸网络舆情,暴露的是学校内部缺位举报处理程序的悲哀现实。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学校有较为完善的师德监察机构,有师生道德监督委员会,或者有较为畅通的举报渠道,这位女博士生会冒着风险通过网络举报吗?即便有这些机构或者渠道,我们也需要追问,为何没有成为女生求助的对象?是不敢还是有所顾虑?

我们更需要追问一下,如果这位女生不是通过公开的举报,而是向学校或者学院进行了举报,有没有可能出现这样大快人心的处理结果?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作为教育部门,应该创造这样的氛围、环境和条件,那就是弱者一旦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尤其是遭到了强者的欺凌,就能够理直气壮地举报,寻求近在身边的帮助,并能够在确保尊严完整和高度确定性的情况下获得一个扬眉吐气的处理结果。而且,这样能够迅速获得帮助的条件,也在客观上营造了一种对于强者的威慑力,阻止了可能的欺凌行为。

相反,如果弱者遭遇了霸凌,却不敢也不能求助,是非分明的事情无处求助,正义无法伸张,道德遭遇打压,弱者遭遇二次羞辱,那弱者除了忍气吞声,陷入抑郁,再就是只能破釜沉舟,向社会公开举报。但是这难道就是我们希望的教育的结果?这样一来,高等教育的公信力和颜面何存?

3、这个事件是一个结束,还是应该作为一个新的起点?

类似事件发生之后,我们社会惯于将负面的、消极的事件进行处理之后,然后就算大功告成,正如包扎伤口后,就认为身体痊愈了,却忽视了以此作为起点,强化正面积极的社会建设。而后面这一点,容易被忽视,却是更为重要的事情。

比如,这个事件处理之后,是不是应该尽快面向全校师生,尤其是女生,推出一个快速求助热线或者途径?这个热线或者途径应该做到简单便利、完全值得信赖、让投诉者没有后顾之忧,就是说,建设一个制度性的防身8武器。

但是事实是,我们看到通报的文字是,“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筑牢师德师风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字里行间却给人透露出这样的信息,高唱凯旋,胜利收工了。

二、事件暴露社会道德标准如此之低

王某某失德失范事件爆发后,全网出现一片愤慨;学校处理之后,全网又爆发一片掌声。这种现象,暴露了我们的社会,容忍度如此之高,道德标准和要求如此之低。这是一种较为悲哀的现象,却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一点。

坏人出现之后,只要被处理、被问责了,就认为正义被伸张了,社会变得健康了,然后大家埋头睡去,直到新的坏人再出现。

就以失德失范的王某某为例,学校进行严厉处理,本就是本职工作,理应如此,更是一种修复形象、事后补救的行为,但是网民却当做道德救星,简直要敲锣打鼓,给学校要送一面锦旗,上书“道德模范,高山仰止”。这种现象,其实是不正常的。

负面事件出现后,除了要处理当事人,还要就此正面出台制度建设,打上补丁。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因此趋于完善。亡羊补牢,包含“亡羊”和“补牢”两个行为。但是今天为什么会出现把这种事后的道德救赎行为和补救行为,当做一种正面积极的建设性的行为呢?其实学校仅仅是打击了邪气,却没有在制度方面弘扬正气。

这种扭曲的道德观念从何而来?

一个可以解释的原因是,在传统道德文化氛围里,我们社会没有建立起一种机制,能够确保百姓道德和尊严的完整。就是说,一旦出现社会公德被破坏、个体尊严遭遇侵犯的时候,法治、舆论、道德和社区防护机制未能第一时间启动,未能为社会和百姓挽回尊严。社会因此未能创造这样的确定性,让人们确信道德和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侵犯就要付出严重代价。

从现实不少负面事件看,正义常常迟到,但是迟到的正义,常常不再是正义,而是和事佬。和事佬不是黏合剂,它就是浆糊。

我们的社会惯于“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将容忍当做一种美德。“互殴”裁决的出现,更是将道德是非打倒在地。完整的道德和尊严如同瓷器,一旦被侵犯就会留下伤痕,令人耿耿于怀,就此失去尊严,成为难以痊愈的抑郁和心理暗伤。

正是常常遭遇这样迟到的正义,道德标准变得模糊,是非界限可以逾越,人伦底线可以触碰,擦边球不是擦边现象,而是可以容忍的冒犯行为,人们只能转而求其次,将惩治本身当做正义。而正义本身,包括我们的道德和尊严,作为真正重要的本体,却在暗暗流血,而不被人知。

久而久之,我们就不自觉降低了道德标准要求,不再追求道德和尊严的完整,而只追求坏人被惩治,坏人为此付出代价。至于保持道德和尊严的完整,成为奢侈的要求,甚至大众认为是一种过分的要求。

三、希望本案,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新契机

我们为什么要对于著名的高等学府提出更高的要求,就在于它有责任对自己提高要求,承担更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并从这个案例开始,作为一个起点,让全社会认识到保护弱者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为弱者建起一把可以遮蔽风雨的安全保护伞。这本身就是公信力建设。

我们也希望从这个案例开始,在中国社会建立起这样的观念,那就是一个弱者遭遇到欺凌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能够就近便捷地找到求助的途径,并确信能够获得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而不再需要冒着失去尊严的风险,在网络向大众求助!

果能如此,我们认为人大这座国内著名的高等学府,将在人文精神建设这一块迈出一大步,人们或将不再视此为污点,而视为社会进步的契机。

作者简介:

燕志华 博士

资深媒体人/紫金传媒智库研究员/舆情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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