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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么样的卷宗这么怕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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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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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3:5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法制晚报2014年11月24日报道,当天上午河北高院审监庭相关负责人以“还没有最终意见”为由,再一次婉拒聂树斌案代理律师要求查阅卷宗的请求。2014年3月24日,聂家提出让律师阅看聂树斌当年的案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曾答复可以考虑。

“可以考虑。”,可说是聂家自2005年王书金自供系聂树斌案“真凶”后,多年努力历尽煎熬的结果。对聂树斌案代理律师要求查阅卷宗的请求,同意还是不同意?就两个字。8个月的时间,河北高院的那班人,哪怕个个脑袋瓜都锈迹斑斑,也应该有了答案。居然“还没有最终意见”?这让笔者严重怀疑,要么是那班人中的某个关键人物脑死亡,要么那班人都是提线上的木偶?

所谓婉拒,顾名思义,就是委婉地拒绝。要么是河北高院不想做聂树斌案代理律师所请求的事,要么是河北高院不能做聂树斌案代理律师所请求的事。虽说委婉,但已经拒绝。至少河北高院已摆明了这事没有希望。

就聂树斌案的社会关注度来说,时至今日,已经远远超出了“冤”与“不冤”的范畴。无论是出于对聂家的负责任,还是对公众有一个交代,抑或是为河北高院证明清白,允许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查阅卷宗,都是最好的台阶。笔者甚至认为,基于王书金案与聂树斌案高度关联,为查明真相,就算法院向聂案的代理律师开放王案的相关卷宗,于情于法也是说得过去的。

即使是国家机密,经过一定的年期还可解密。向刑案的家属或者代理人提供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查阅服务,本是刑诉法的题中之义,但聂树斌案的几任代理律师,经过多年接力,查阅卷宗这么简单的请求,到如今仍然是水中捞月。所谓的司法公正,怎不沦为笑柄?

聂树斌案, 到底是什么样的卷宗这么怕见光?莫非是该案中有很多人,像胶卷中的影像,见光死?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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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之大者 该用户已被删除
沙发
发表于 2014-11-25 16:38: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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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25 16:38: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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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地板
发表于 2014-11-25 16:45: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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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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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僧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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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6:51: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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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僧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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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飞飞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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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7:56: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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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飞飞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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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天晴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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