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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催债江湖”,莫忘清除欠钱“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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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1 08:2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高利贷、暴力催收频上头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呼死你”软件、向欠款人亲朋好友群发侮辱性信息在行业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而回款难度大、电催无效的任务,则被交给了从事上门催收的各类公司。回款金额30%、50%甚至90%的回报,让“上门催收”滋生了野蛮催收、暴力催收乱象。

  随着民间借贷的蓬勃发展,“催债行业”已自成一个江湖。银行、网贷平台等,或自建团队,或外包业务。被外界称为“催债第一股”的一诺银华,都已经挂牌新三板了,而各种互联网催收软件,更是一搜一大把。黑客、数据公司等也纷纷加入催债江湖,号称400块可以查到个人信息,1000块可以锁定个人位置,10万块可以找到“人间蒸发”的欠债者。

  毋庸讳言,催债江湖更引人关注的,是其中暴力与黑恶的部分。事实上,交给讨债公司去催收的,大多都是较难收的债务,不然债权人也不会白白给那么高的回报。既说难收的债务,讨债公司当然要采取一些“非常”手段,很多甚至已涉嫌违法。而这些野蛮与暴力的催收乱象,某种程度上更是豢养了一大批职业流氓。

  去年此时,一份红头文件引起了大家极大关注。因为,上面有多达44个国家部委、中央机关的大红公章,整份文件中盖公章的页数就有四页。这份《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共提出八类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全面进行限制。

  “老赖”的话题并不新鲜,截至2016年2月29日,全国法院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02万人,失信信息查询4011万人次。这仅仅是走法律途径被公布的“老赖”,而包括高利贷在内很多的民间借贷,是不在此列的,它们走的是民间催收路径。“老赖”问题值得44个国家部委、中央机关联合发文,说明其已相当严重,是不得不治的一颗社会毒瘤。

  世界是复杂的,看得到这一面,还要看得到另一面。这一面是,我们痛恨催债江湖的暴力与野蛮,他们突破了道德底线;另一面是,我们也为欠钱不还的“老赖”感到不齿,他们破坏了契约精神。这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两面:只要“老赖”依旧大量存在,就难免会有催债江湖的异型繁荣。

  所以,那种简单认为严厉打击甚至直接取缔讨债公司,将它们从市场中彻底驱逐,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观点,其实没有看到问题根本。暴力讨债与“老赖”问题,看上去是两个问题,其实很可能只是一个问题。每个人都得为自身行为负责,其中既包括理性地借债,不要借自己还不起的钱;也包括尊重他人权益,不能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净化催债江湖,关键是两项,一是明确催债江湖的法治边界,有哪些红线是绝对不能碰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二是减少法律途径追债的成本,提高其追债效率,这样才能挤压掉催债江湖的生存空间。

  这个意义上说,盖着44个大红公章的惩戒失信红头文件,不仅是要让“老赖”们寸步难行,其本身也是对催债江湖的净化。法大于天,法治的边界越清晰,催债的江湖越不浑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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