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国早报2月4日报道,1月26日下午,一名年纪较大的男子冲进沙坡镇沙坡街一旅馆,与另一男子发生争吵,后持刀朝对方的身体连捅数刀,导致对方躺在血泊中。派出所民警快速到场,将嫌疑人当场抓获。
不幸被当场捅死的那个男子姓傅,系陆川县人民法院法官,而嫌犯龙某,今年67岁,系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村民。该报道称,20多年前,龙某与妻子发生家庭矛盾后,曾打了妻子,结果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之后,龙某的妻子起诉离婚。1995年底,沙坡镇人民法庭依法判决龙某与其妻子离婚,时任该庭庭长的正是傅法官。 嫌疑人龙某今年67岁,是陆川县沙坡镇沙坡村人。20多年前,龙某与妻子发生家庭矛盾后,曾打了妻子,结果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之后,龙某的妻子起诉离婚。1995年底,沙坡镇人民法庭依法判决龙某与其妻子离婚,该庭时任庭长姓傅。于是龙某怀恨在心。今年春节前夕,他看到傅庭长一家和和睦睦,又联想到自己只能孤独过节,报复的想法更加强烈。
法官只是法律的执行者,而不是法律的制定者;龙某的妻子诉请离婚,身为庭长的傅某只是依法判决,龙某居然会为此杀死傅某?且怀恨在心了20多年,一忍再忍非要等到今天报复?嫌犯的杀人动机真的这么简单? 龙某系沙坡村村民,虽然报道没有说明傅法官与他是不是同村人,但傅的旅馆就开在沙坡街,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凭什么判断几十年来两人间除了那个案子就没有其他过节?报道称,龙某“冲进沙坡镇沙坡街一旅馆,与另一男子发生争吵”,两人“争吵”到底都说了些什么?龙某今年67岁,离婚时子女就已长大成人,本应该与他住在一起,咋“联想到自己只能孤独过节”,却把责任一股脑儿的推给当年判案法官?这些信息似乎缺少常理支撑。
因为离婚案经常牵涉到家庭财产的分割与子女扶养权的判定,而司法判决不可能对男女双方的想法都遂心如意,判决存在落差也是很正常的;因此,法官审理离婚案子,是有可能存在着被当事人一方记仇的风险,笔者也不排除67岁的老头对20多年的那个案子可能至今还耿耿于怀,但就这个案而言,嫌犯的杀人动机应该并不这么简单。
这起恶案件发生在小除夕,嫌犯已被当场抓获,办案的警方相信该过年的还是忙着去过年了;本案更多的内情这有待于进一步审理。官媒的“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或许只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假设,法律面前人人都没有桂冠。如果这个让人心情沉重的故事,还会按照官媒的报道续写,傅庭长因依法判案遭歹徒报复应该会被评为烈士;那么,在笔者看来,那个67岁的老头,则肯定是个神经病。文/郑智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