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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议员倒插国旗区旗 被警方落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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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0 20:56: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港媒消息,“港独”议员郑松泰今在社交网站facebook发文,称刚接获助理通知,中区警署公众活动调查组警员来电,促他到警署取信,并称会就去年“倒转建制派示威物品”,正式落案起诉“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

立法会议员郑松泰于去年10月19日在立法会大会上,将建制派枱上的五星旗和特区旗倒转,被建制派议员谢伟俊质疑违反《基本法》104条,在立法会上向他提出动议谴责。

谢伟俊相信,这次警方行动不会影响立法会调查委员会的审讯,因为两者并没有抵触和矛盾。他认为,虽然法例没有写明倒转国旗是否违法,但法律有可能涵盖本身侮辱国旗的行为。

据了解,警方今次是有意对郑松泰作出“预约拘控”,落案控告他各一项“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郑松泰在facebook表明不会亲身到警署,据悉警方会积极尝试与郑松泰沟通,一旦他拒绝自行现身警署,不排除稍后会派人上门将之拘捕。

议员蒋丽芸表示,香港有区旗法及国旗法,认为警方决定起诉郑松泰是有足够证据,直言若警方要求,她愿意成为证人。她又指,事前自己没就事件向警方报案,但警方曾要求她协助调查。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根据《区旗及区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区旗或区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及监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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