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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保姆”事件呼唤家庭服务业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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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09:1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1月6日,被告人陈宇萍受雇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始平大街一巷1号照顾被害人冯某(时年97岁,1918年生人)。期间,被告人陈宇萍和被害人冯某的亲属约定好工资待遇,并提出如没有做满一个月,也要收取一个月的工资,被害人冯某的亲属同意。保姆陈宇萍为了尽快拿到工资,采用喂药后掐颈的方式,杀死了冯某,日前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4月11日《广州日报》)

  骇人听闻!这是看到此新闻之后,许多人的第一反应。然而,说到“恐怖保姆”或者“毒保姆”,这早已经不是第一起了。在此之前,也是在广州,一名叫何天带的保姆也因故意杀人罪而判处死刑,更可怕的是,何天带杀害老人多达10人。对于受害人子女而言,面对被杀的父母,想必不仅仅是气愤,更可能有悔恨——原本想把父母交给保姆来照顾,谁料却是把老人送入虎口……

  再联系到近段时间“保姆殴打虐待婴儿”等视频新闻,不难得出,保姆这一职业群体的一些特点。如果缺少规范与监管,个别“毒保姆”伤害老人与儿童的事件就将难以避免,并且有些伤害外人无法看到,有些伤害可能会永远被藏匿。而极个别不良保姆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会对整体的保姆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当下社会,必须要正视两大问题。一是养老问题,超过2亿的老人以及不断加快的老龄化社会与落后的养老事业、养老产业之间,产生了巨大的鸿沟,短时间且无法弥合;一是抚幼问题,巨大的生活工作压力以及快节奏的生活,让越来越多的工薪家庭难以独立完成抚幼责任。而保姆与家政行业,也正在慢慢崛起。如果这个正在崛起的行业得不到规范,则容易引发一些不良后果。

  关于家庭服务业,2012年12月,商务部曾发布《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按此办法,保姆在法律上被统称为“家庭服务人员”,其中对于保姆行业的从业规范与职业道德也作出了一些要求和规范。然而,这仅仅是政府部门发布的一个办法,它不是一个条例,更不是一部法律,不足以对一个行业起到应该有的规范作用。

  也就是说,保姆行业实际上仍然处于丛林状态。从入行的门槛,到培训与职业规范,再到工作任务的认定与结算,再到中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现在都处于无序状态。而老龄化社会要求服务行业的发展水平要不断提高,保姆行业既要实现职业化,又要实现规范化,更应该杜绝伤人杀人等极端恶劣事件的发生。

  毫无疑问,提高保姆的准入门槛,加强对保姆行业的监管和培训,提高保姆行业的人员素质,应该成为将来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的大方向。而做到这些,就必须要通过立法来规范。此外,保姆作为服务行业的劳动者,其权利也应该受到更好的保护,医疗、养老以及休假等所有权利也应该充分地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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