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警方21日通报,警方会同该市商务委联合出击,在广州白云区新市街捣毁一个特大制售假盐地下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现场查获假冒“粤盐”牌成品盐318箱共6.32吨、原料高级精制盐(工业标准)4.8吨。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警方依法逮捕,其涉嫌制售的假盐100余吨,流入广州周边地区的农贸市场。(12月21日 中国新闻网)
据警方介绍,假冒食盐的原料是从广州白云区货场内销售工业盐的仓库购买,原料盐在不经过清洁、加碘、消毒等生产环节的情况下,直接加工成假冒“粤盐”牌加碘食盐,检验结果不符合GB5461-2000《食用盐国家标准》碘含量的要求。除去在现场查获的假盐外,还有涉嫌制售的假盐100余吨,流到农贸市场。制作假盐者,令人可恨,被绳之以法,大快人心。
面对100余吨的假盐流入市场,无疑让人“触目惊心”。这些盐,是不是已经进入了普通人家,甚至被食用,食用后会有什么后果,会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尤其是儿童会有什么影响,食用后如何补救,如何进行维权,这一系列的问题,更是广大消费者所关心关注的。
制假盐者既可恨又可怕。不过,这样的盐业大案,是相关部门接到广州市盐业公司转来的线索才被“揪出”的。如果不是这家盐业公司有良心,敢于抵制不法行为,我们不知道这样的非法制假窝点还会存续多久,还会有多少的假劣盐流入市场,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不过,这里还有一问,监管部门为啥就没能早点发现这个“制假”窝点?毋庸置疑,市场监管不严,必然导致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频发,伤害公众利益。同时,农贸市场,相对于城市里的超市和农贸市场而言,缺乏必要的食品检验机制和设备;诸如,缺乏“快检”设备,由于市场具有开放性,加之市场管理部门的履职不善,就容易使其形成不法分子的“销赃”地。这就导致了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泛滥。
由此言之,比制假更可怕的是,层层的监管失守。盐业生产、运输、经营,每一个环节的监管疏忽,都会造成假冒伪劣食盐流入老百姓的饭桌。而实际上,老百姓没有能力去鉴别食盐的好坏,一看是食盐的颜色,是食盐的包装,是盐的味道,价格公道,就会买回家食用;而他们所不知的是这些食盐是不合格的,甚至是有害的。这,怪谁?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这些方案的细枝末节,老百姓不明白,也不需要明白。不过,商家和相关部门,不能“装糊涂”。干事儿要凭“良心”,再想挣钱,也应取之有道,不能建立在“伤人害命”的基础上。而我们的层层监管部门,不失语、不失守,履好职,是职责所在,也才是真正确保“咸淡事”不出事的根本。文/杨玉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