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9209|回复: 5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司法、行政、无辜,到底谁该被拷问?

[复制链接]

42

主题

41

帖子

1186

积分

管理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1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2 10:01: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司法、行政、无辜,到底谁该被拷问?


      117日,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法案追踪栏目讲述了《司机老江的故事》,深圳市龙岗区救助站司机江垂忠平静而无奈地在视频中说到了自己无辜遭受的冤屈,记者摄录的画面和主持人的解说全面客观地再现了故事的始末。“故事”发生在6年前龙岗救助站国庆节那非凡的一天,在隐匿中不断演绎。微言网获知了故事主人的不幸后,于今年521日首先以一家之言在网上晾出了这一世相。713日,南方都市报以“一场被隐匿六年的血案重现青天”作了报道,微言网又发表了评论。直至117日,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又以视频“真相”了一回,观众和读者中千万个元芳无不认为“这里面一定有蹊跷”,对司机老江寄予了深深的同情并表示了声援,可惜至今仍然是万众一叹,案件虽然被亮相,仅仅是走进了阴天,离“青天”尚远。



       说到案情本身,此前已备述详尽。笔者要补充的看法是,任何一宗刑案的发生都离不开必然和偶然的因素,离不开当时的条件和背景,离不开当事人主动和消极的作为。作为判官,离不开对案件感性认识、理性判断,离不开事实的基础和公正的裁决。作为行政,离不开责权和义务的明确,离不开是非功过的理由,更离不开为官做人的良知。



       有监控影像、交接手续和人证书证,证明了是公安派出所在同一天两次将不愿到救助站的流浪人员安琪送到救助站“被”救助;并在交接表上注明无危险物品,这样,无疑是在公安的“保护”和要求下将危险隐患加给了救助站;是救助站“节省”了金属检测仪、安检门、隔离室和专职女服务人员,致使安琪顺利进站并“成功”行凶;同时还证明了保安蔡安群对安琪进站时的行李实施了检查,我们还看到了安琪与冉雪飞斗殴时,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凶杀发生后,大家立即救人、报警并控制凶手。这一系列过程中,我们不仅看不到当天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反而看到由于工作人员的尽责、勇敢、果断和机智。无须试想,当时有备而来的安琪已是癫痫发作理智丧失妖魔附体,完全有可能趁快刀在手制造更多更大的伤害,工作人员当即立断、临危不惧,制服凶手,避免了更严重后果,岂非立功表现?



       终究是不该的时候不该的事情发生在不该的地方,要追究责任人不该的罪过。于是“谁主管谁负责”变成了“谁当班谁负责”,不管是司机还是专职接待,当值则难辞其咎;不是“领导”更好办,突击提拔事后追认即可。一场公诉审判下来,江垂忠理所当然成了“玩忽职守”犯罪,经领导设局,律师“开导”,上级“许愿”,江司机在迷魂中竟错过了法定有效上诉期,一口冤字大黑锅就此严严实实罩在了头上!一年改造赎罪后,江司机党籍被开除,工职被注销,社保被清零。噩梦醒来,江司机不断悲情请法院复审,求行政开恩,只求恢复工作,保住饭碗拯救家庭,得到的是法院不予受理,行政紧密跟进,不得翻案!



       在司法、行政双重强势下,一个无辜者6年来忍辱吞声与命运在抗争,为冤屈哀鸣。许多媒体在质疑,司法、行政与无辜,面对如是法案,到底谁该被拷问?公平正义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江垂忠何时才能将黑锅顶穿?



相关阅读:




4、一场被隐匿6年的血案 重现青天
5、深圳司机"顶缸"案 民政称不会有任何回应


7、走进中纪委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沙发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0:18:12
公平正义何时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板凳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0:21:13
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这起案件,事实清楚无疑,有法可依,为何不能还受害者一个清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地板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0:21:31
尊敬的新老领导、威严的法官大人,你们对江垂忠的发落就是那样心安理得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5#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1:05:07
6年冤情,作为人民父母官的各位领导。你们忍心看着无辜者白白受冤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6#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4:20:31
人们形容当今的一些法官:“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7#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4:26:34
唉!社会就这样,吃个哑巴亏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8#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4:27:20
为何不能还受害者一个清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9#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4:30:28
从理论上讲人民的法院为人民,法官应该是最公正的,它是社会公正的天平,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老百姓如果在其他领域里遇到了社会的不公,都希望通过司法的手段能在法律上以求得最后的公平、公正。但是如果连这道最后的防线也守不住而失去公允的话,那么社会是真的失去了公平和正义,老百姓是真的连最后的一点希望也破灭了。所以说司法腐败要比其他腐败其危害性要大得多,司法腐败才是最大的腐败,司法腐败才是最严重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10#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4:39:02
应该加强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把少数法官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的行为通过媒体的暴光、群众的检举等多种渠道使她们的丑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她们不敢贪,不能贪,“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