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被宣判为无罪后7年,在他的老家河南省柘城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以“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冤错案件”为主题的错案警示日座谈会。
据了解,这是河南省法院连续第七年举办该项活动。在河南省高院看来,冤假错案,不仅给当事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会动摇公众对法律的信仰。而如果不担当有错必究的责任,公平正义就不能完全体现,可能还会出现像赵作海这样的冤假错案。 赵作海案是怎么回事?原来,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晌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叔父赵振晌于1997年10月30日离家后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 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赵作海于5月9日被刑拘。 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
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不同于部分观点认为的“错案是不该提及的伤疤”,河南坚持每年办一次错案警示日。在河南省高院看来,冤假错案,不仅给当事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会动摇公众对法律的信仰。而如果不担当有错必究的责任,公平正义就不能完全体现,可能还会出现像赵作海这样的冤假错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刑事案件轻则涉及人的财产与自由,重则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容不得半点马虎。所以办案质量始终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效率。张立勇表示,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就要有耐力和定力,以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发现和解决案件中存在的每一个疑点。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张立勇还提出建议,把“5·9错案警示日”上升到国家层面,建立“国家错案警示日”。 近年有多起知名的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但当事人遭受的痛苦是永远无法弥合的,审判公正的理念和措施也急需在全国推广。 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司法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而通过冤案纠错可以逐步理顺公检法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平衡三者之间的司法架构。推进司法建设的必要性正在于此,“海运仓内参”注意到,早在2015年3月,中央办公厅就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这对预防和纠正错案意义重大。 其中提到,要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还规定明确,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