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的侄子的手机中发现各类招嫖信息的那一刻,郭先生愤怒到极点。于是他选择报警,但半年过去了,警方一直没有立案。 震惊:13岁少年手机内充斥yin*h信息 郭先生是铜川人,在西安工作,居住在田家湾。侄子今年14岁,在西安一所职业学校上学,放假时经常到叔叔这边来。 最早发现侄子手机上的色情信息是在2016年9月,“当时孩子才13岁,上初二。”郭先生说,他哥哥无意间发现儿子的手机不停地响,查看时发现,QQ里不断“滴滴”叫的内容全是色情信息。一怒之下,把儿子收拾了一顿,并把这事告诉了郭先生。随后郭先生多次发现侄子在家上网时,都是偷偷上那种付费看色情视频的网站。郭先生称,他当时报过警,但没什么结果。 侄子此前所用手机已被摔坏,郭先生已将手机上的那些发布不良信息的QQ群转到自己的手机上。昨日上午,郭先生向记者展示了那些色情信息。打开这些群,其中多为一些直接露骨的招嫖文字及穿着暴露的女子照片,而在其中一个群中,群主发布的一个链接打开后是一个洗浴店照片的端口,再点开出现北郊洗浴、东郊、高新、南郊洗浴、西郊洗浴等五个端口,进一步点开就是各个方位的洗浴中心名称,再点开则显示了该洗浴中心的门店装潢、技师等照片,技师照片则均为妙龄女子,穿着暴露,照片上写有极为露骨的招嫖文字。 家长:希望有关部门打击网络“招嫖” 郭先生介绍,他曾与侄子交流,侄子称最初是被莫名其妙拉进那些群,随后,他开始主动寻找这些令人心跳信息。“孩子还小,没有啥分辨和抵御诱惑的能力。”郭先生希望有关部门打击这种现象。 几个月来,郭先生把报警当成了自己最重要的一件事。 “我经常去外地出差,但一回来就会报警,自己都不知道报了多少次警了,但没有啥用。”郭先生说,他曾多次拨打西安110报警,110将警情转交郭先生居住地所在辖区的十里铺派出所。“派出所说那些信息中的场所没有他们辖区的,管不了,让我去其他派出所报警。”他还曾到过公安机关的信访办,同样未被受理。 昨日上午,在华商报记者见证下,郭先生再次拨打了110报警,110接线人员在问清其所在位置后,将警情转交了十里铺派出所,随后有民警电话询问情况后约见郭先生,十余分钟后,两名民警赶到田家湾村口,简要听了郭先生的讲述,看了其手机上的信息,要求郭先生去所里说明具体情况。然而,当郭先生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后,接待民警再次表示,没有他们辖区的事情,郭先生应当到其他派出所报警。这次报警再次以失败告终。 律师: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公民报警 “打击卖淫嫖娼,净化网络环境,公安机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民举报卖淫嫖娼、网络招嫖找公安是正确的。”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伟安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yin*h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若传播的信息数量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可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in*h物品牟利罪,将受到刑事处罚。而卖淫嫖娼行为也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范围之内,网络招嫖行为往往与诈骗行为联系在一起,不管招嫖信息的真假,都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公民报警,及时处理。 余伟安说,基层派出所可能受限管辖权和警力问题,对一些案件无法直接进行处理,但也应给予报警市民一合理的处理渠道。网络招嫖应当有各级公安机关的网络警察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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