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湖南有4名不法分子通过成立5家“空壳公司”,数年内疯狂骗取了1300多万元国家科技专项资金。赃款数额之大、行骗时间之长,作案手段之恶劣,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难以置信的程度。目前,相关责任人都付出了沉重代价。 从有关部门披露的案情看,这5家“空壳公司”的骗术之所以屡屡得逞,与湖南省科技厅“内鬼”的配合有直接关联。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少数干部,原本应承担监管之责,但他们干起了监守自盗、损公自肥的龌龊勾当。如果不法分子没有与“内鬼”暗中勾结,那些破绽百出、处处露马脚的涉案“空壳公司”,纵然有天大本事,也不可能瞒天过海。 在内外勾结之下,相关制度安排被肆无忌惮地践踏了。办案人员发现,5家涉案“空壳公司”成立以来,没有主营收入、纳税记录、正常的营业开支、研发力量、产品产业、科研支出,也没有从事实际生产或经营行为,甚至连人员工资和水电费用支出都没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长达数年时间内,如此明显且严重的问题居然被直接忽略了。 另据披露,涉案“空壳公司”提交的投资保障项目在专家评审没能通过的情况下,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相关负责人竟然接受不法分子请托,隐瞒初次评审相关情况违规组织二次评审,还亲自到现场向评审专家“吹风”“打招呼”,想方设法让专家评审得以顺利通过。正是在这些“内鬼”的操弄下,本该严格执行的专家评审制度如同儿戏,彻底沦为“空架子”。 应该说,不论是资助对象资质审核,还是资助项目专家评审,都是确保各种科技专项资金公开公平分配使用的制度“防火墙”。这些监管制度如果严格执行,根本不可能出现1300多万科技专项资金被骗的恶性案件。反思案情,贪婪成性的不法分子固然可恶,无视党纪国法、大搞权力寻租的“内鬼”们则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这起案件意外得以曝光,暴露了部分科技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黑幕”的冰山一角。从某种意义来说,觊觎科技专项资金的骗子并不可怕,只要能实现全部项目“阳光评审”就无所遁形。但可怕的是,少数监管者也打“歪主意”,他们与“科技骗子”“科技掮客”沆瀣一气,蛇鼠一窝,绕开相关制度,大搞暗箱操作,通过“小圈子”形成的黑色利益链越来越严重。 据记者了解,上述案件绝非孤例。科技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领域,“人情分配”“关系分配”甚至套取诈骗层出不穷,关键原因还是对科技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缺少有效监督。由于具有高度专业性,公众、媒体等外部监督力量介入的难度极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内部监督“防线”又屡屡失守,大量科技专项资金沦为“唐僧肉”也就在所难免。 我国各种科技投入近年来越来越多,但还是有很大缺口,有限的科技资金就更显得弥足珍贵。要提升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投入产出最大化,就必须把有限资源都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在科技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尤其应该清除“内鬼”,坚决防止“灯下黑”,堵住制度漏洞,强化内外部监督,防止科技资金“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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