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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地扫除“校园贷”团伙 抓获嫌疑人18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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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11:3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校园贷”近年来在学生群体中成为热词,在“互联网+金融”的华丽外衣下,却也隐藏了不少勒索、诈骗的陷阱,让一些大学生深陷其中,甚至不惜“裸贷”,更有因为大受打击而被迫辍学,个别学生甚至愤而自杀。

广东省公安厅15日召开发布会透露,今年以来,广东涉“校园贷”违法犯罪案件呈多发态势,严重侵害学生利益。

近日,在公安部的协调指挥下,河北、吉林、上海、福建、陕西等地警方密切配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佛山、韶关、东莞等市公安机关开展“飓风19号”专案统一收网行动,集中对涉“校园贷”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重拳打击,共摧毁犯罪窝点20余个,抓获嫌疑人180余名,破获案件190余宗,案件涉及受害学生350余人。

案情简报

350名在校大学生遭贷款陷阱

今年3月,广州警方接到大学生张某报案,称其被推送广告诱骗至一个叫“某易贷”贷款平台进行贷款,先后4次以“资料费”“服务费”“保证金”“保险费”等名义转账给该平台3000元。期间,广州、佛山等地相继发现在校大学生被以培训、低息贷款及冒用身份证进行网络借贷等为名遭遇诈骗的线索。

该类案件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胡春华、马兴瑞、林少春、李春生等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严厉打击此类针对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包括学生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广东省公安厅迅速成立专案组,对全省网络诈骗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将涉“校园贷”违法犯罪列为“飓风19号”专案部署全省开展侦查。

专案组以与“校园贷”有关的电信网络诈骗、合同诈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针对大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先后梳理出三批涉“校园贷”违法犯罪线索,掌握犯罪窝点20余个,涉及广东、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湖北、云南和陕西等多个省市区。

5月下旬,在公安部协调指挥下,专案组部署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东莞、茂名等地警方,统一收网摧毁多个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180余名,破获案件190余宗,案件涉及受害学生350余人,查扣电脑、手机、银行卡、账簿、诈骗剧本等涉案证据一批。

作案手法

四类“校园贷”黑手伸向大学生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张锐介绍,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和机构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将高利贷、金融诈骗等“黑手”伸向大学生群体。

广东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涉“校园贷”违法犯罪案件中,嫌疑人作案手法主要有四类:

一是“电信网贷”诈骗。嫌疑人通过QQ、百度、58同城等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骗学生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

二是“培训贷”诈骗。嫌疑人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

三是非法催收。放贷方要求学生提供裸体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进行“低息贷款”,一旦学生无法如期还款,便以发布学生裸照等隐私威胁学生,勒索钱财。

四是骗取并利用同学个人信息进行网络借贷。嫌疑人本身为大学生,以借用身份证注册软件等为名,骗取并利用同学的身份证等信息在多家网络借贷平台非法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和挥霍,被骗学生经贷款公司催讨后才发现被骗。

哪些大学生更容易陷入非法“校园贷”的陷阱?张锐告诉记者,根据目前打击的情况,受害者中,两类学生居多:“一类是追求高消费、名牌手机、衣服、包包等,自己又没有能力支付或家庭给的费用不是很高的;另一类是被犯罪分子诱骗参加系列培训,如高考培训、职业培训等,很容易陷入 培训贷 骗局。”

乱象治理

跨部门合作防止“校园贷”跑偏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大学生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校园消费金融的实际需求,许多金融平台(P2P等)、民间小贷公司等机构趁势而入,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于是各种“校园贷”应运而生,在全国各大校园风靡一时。

张锐告诉记者,目前,活跃在校园之间的网络贷款平台良莠不齐、杂乱无章。“其中大多数不具备发放贷款的金融资质。绝大多数放贷主体放贷借款门槛设置过低、收取利率过高,但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催款手段多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向借款人或其家人、亲友催收,规避打击”。

同时,这些平台在给学生创业投资、解决学生经济生活等提供资金便利的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风控及监管措施,也极易“跑偏”,滋生诸如“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

“犯罪手段在不断翻新,在校学生都很年轻,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差、心理承受能力弱、法律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学生因此辍学,个别甚至自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张锐说。

今年4月11日,厦门一名大二女生因卷入“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骚扰,选择自杀。


如何治理“校园贷”乱象?张锐告诉记者,这仍然是一个难题。“在已经立案的校园贷案件中,仅能打击典型的合同诈骗、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而对大量的高利放贷和采取轻微暴力或言语威胁催收的案例,难以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给予有力的刑事打击”。

目前,广东公安机关正积极与金融监管、工商、工信、教育部门及高校、行业协会联合,针对“校园贷”行业中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存在“裸贷”“高利贷”“虚假宣传”等严重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治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网贷平台坚决移交主管部门取缔、整治。

同时,公安机关建议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教育机构应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开展理财讲座培训和专项培训,提升学生的理财意识,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陷入“校园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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