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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义扬因与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福清市人民法院(2015)融民初字第6664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上诉状本月8日快递给福清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却被该院当场退回来,理由是拒收。
有见过法院违法拒收起诉状的,没见过法院拒收上诉状,福清法院不是心虚是什么?中国还有法律吗?本案一审纯属枉法裁判,笔者作为原告黄义扬特别授权代理人,有幸亲身经历,恍如隔世。
新厝镇政府的侵权事件发生至今已经有两年多,当事人遭重大损失后,误工不算,仅上访及一、二审的费用又花去了十几万,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法院的枉法裁判,如同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
英国思想家培根在《论司法》一书中说:“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司法救济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但在无底线的福清法院面前早已荡然无存!某些司法部门一遇到“民告官”案件,便惧权枉法,有法不依,不保护弱势者的合法权益,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不仅损害政府形象,长此以往,势心动摇共产党执政根基。请求您在百忙中予从过问此事。不胜感激!文/郑智银
相关链接:民告官案 福清法院判决挑战公众智商-搜狐http://mt.sohu.com/20151128/n4286232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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