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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惧纪委,“黑锅哥”临时工又上头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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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20:33: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广东省纪委在新闻媒体曝光了广东一些地区和部门春节上班后为官不为的专题暗访片,引起了省内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截至2月24日,12个不作为、懒作为问题已全部落实核查,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6人,停职、调离和免职处理3人,辞退处理6人。(人民网,2月26日电)

上到中央,下到省、市、县甚至更底层,只要一听到纪委要“大驾光临”无不胆战心惊,没有瑕疵还好,有点过错生怕被上纲上线。而这次倒好,还是有不怕纪委工作人员的“英雄人物”出现了,没发生这些丑事的时候,人家也是人民敬仰的英雄啊,有困难找警察叔叔,不错,这个英雄就是警察叔叔。但是,警察和警察又要分几种了,这里的“英雄”警察又是一个临时工,现在感觉说到临时工就和网红一样了,新闻出现在哪里都能红透半边天啊。

没有错,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所有的临时工都没解雇了。有细心人罗列了一下,发现了一个重要的、普遍的规律,那就是,只要执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公权力单位出了糗事坏事,一般而言,坏事糗事肯定是临时工干的:钓鱼执法是临时工,城管打人是临时工,违规买保障房的公务员是“临时人员”……如此这般的临时工“故事”,真的是连绵不断、层出不穷。

事实上,按照现行的劳动法规,临时工早就已成为“历史文物”。更何况,就算你认为他们是临时工,那临时工总得有人带、有人管吧,那么,现在临时工出事了,带着、管着的正式工甚至是领导们,难道能逃脱其咎吗?难道处理了临时工就能敷衍塞责吗?那些责任追究制度、问责机制,就是为那些临时工度身打造的吗?

说到底还是应该加强机关内部自身管理,即便招来了临时工,领导和机关制度也应当让他们受牵制,服约束,而不是出事后推到临时工身上,再来一句:“他是我们单位临时工,事情我们会倒查责任。”请问一下,倒查责任是不是应该查到领导本身呢?所以,加强自身建设是推倒所有“临时工黑锅论”的有力论据,笔者希望越来越规范的行政单位能让各种奇葩“黑锅事件”少点出风头的机会吧!(文/文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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