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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包赤霞
近日,浙江瑞安市塘下镇陈姓夫妇,因非法生育第二胎,被瑞安市计生局罚了130万元,创下了温州征收社会抚养费之最。瑞安计生部门解释,当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较为严重,所以在处罚标准上都往高的靠。(5月30日 《都市快报》)
向超生家庭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计生部门的职责所在。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应该是多少,各省区市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具体执行征收的地方计生部门说了算。地方自由裁量权较大,也容易被个别干部“钻空子”,借此搞权力寻租。尤其在信息不透明、监督难到位、责任欠明晰的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难免被当做一块“唐僧肉”。
因为利益驱使,一些基层计生部门为完成所谓的“指标”,不惜采取过火行为,让人感到担忧。其实,令人担忧的不只是社会抚养费是否被截留、挪用、侵占,问题更在于,社会抚养费征缴“自由度”过大,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很可能使计生工作面临被利益绑架的危险。前不久,有媒体直指全国因超生而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数额巨大,且去向成谜,就曾引起广泛关注。
利益的驱使也使计生工作“一头紧一头松”现象凸显,伤害社会公平:一方面,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对超生现象惩处不力,有的对富人、名人网开一面,有的甚至收受超生家庭钱财,对超生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异于变相纵容他人超生;而另一方面,“失独”家庭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媒体保守估计我国“失独”家庭高达上千万个,这些家庭的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状况堪忧,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30多年,这一政策对抑制人口过快增长功不可没。但近年来,有关“独孩政策”带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新生儿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劳动力“人口红利”逐渐丧失问题、人口素质问题、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家庭结构脆弱化问题,等等,也引起较多讨论。如何确保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增强政策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必须打破权力寻租的“小利益”,避免因个别人的行为造成负面激励。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决不能因一小部分人利益寻租,而在执行的过程中变形走样。可以说,改革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和监督方式,改革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方式,改革计生部门工作体系,已经迫在眉睫。唯有如此,才能防止一些人拿计生工作当牟利工具,计划生育这一事关国家和民族发展根本命脉的政策,才能不被扭曲和绑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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