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熏火燎年年重演,秸秆焚烧缘何难治?
蒋成博
多年来,每到6月麦收季节或10月秋收季节,全国许多地区都会遭遇不同程度的“烟熏火燎”煎熬,很多城市陷入烟城,国道和高速公路因烟雾笼罩而陷入瘫痪,或致事故频发。而且,年年重演,难以根治,原因何在?
其一,国家、政府在政策、技术方面,缺乏硬件配套设施和有力措施。
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焚烧秸秆,但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威慑力不够。缺乏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有力措施,处理方法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
以至于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不利,或者只是形式上、口头上的监管。
试想,如果在田间地头装置动态录像监控,采取科学合理的秸秆综合利用措施,情况还会是现在这样吗?
其二,农民秸秆焚烧方面缺乏堵疏结合,重奖重罚相结合的奖惩措施。
近年,我国各级政府对待农民焚烧秸秆,主要措施是堵,缺少堵疏结合。
农民卖秸秆利润较低,处理秸秆费时费力,无利可图,利益驱使他们宁烧不卖,管他环境污染不污染。
试想,如果堵疏结合,罚的农民害怕,补的农民狂乐,他们还会乱烧秸秆吗?
其三,在市场和企业方面,未形成完整的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
理论上,我国每年产生9——10亿吨左右的农林废弃物,但这些生物质资源被综合利用的不到20%,大多数白白浪费了。
一是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回收利用技术、方法落后,成本较高,无利可图,积极性受挫。鲜有企业进行真正的秸秆综合利用的。大多数企业是打着秸秆综合利用的幌子,靠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发展的。国家不补贴,或补的少,他们就不干了。无他,利益使然。
二是我国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较低,缺乏深加工、高 科技技术和产品,附加值较低,企业难以获利,难以形成良性循环的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经济产业链。
因此,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政府应尽快出台秸秆等废弃农作物材料回收处理方面的相关法律,一方面加强农村农民环保 教育,提高农民环保素质,制订严禁农民肆意焚烧秸秆的相关法律,另一方面大力扶持秸秆深加工企业研发创新,提高我国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大力鼓励农民配合企业秸秆回收,早日建立良性秸秆回收和加工市场运营系统。同时把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政绩与环保节能挂钩,使他们真正关心环境健康。只有这样,才能把节能减排,降低二氧化碳排量等环境污染治理的行动尽快落到实处。否则,我国对世界的承诺,只能纸上谈兵。
2010年6月21日初稿
2015年6月9日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