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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院长罪证这条线上拴着多少只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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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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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0:2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年9月11日,中央纪委网站通报了王天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被查一个多月前,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公示栏贴出王天朝的任前公示。去年7月底,云南省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王天朝位列31人中的第一位,拟任云南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彼时,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都以为王天朝即将升迁,由副厅级升任正厅级,但公示期结束后,王天朝仍迟迟未调离。(京华时报2015年5月18日)

   4月27日,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被点名。发布会称,“2005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身为医院院长,王天朝贪污受贿过亿,如此巨大的涉案金额,已是令人非常震惊。但让笔者感到匪夷所思的却不在于此,毕竟比他贪更多的官员大有人在。而是王天朝的贪腐问题早在多年前就被查出,且监察系统已将其犯罪证据上报纪委,不仅什么事都没有,还由副厅级准备升任正厅级。
  
犯罪事实清楚,应当落马,居然没有落马。如果早点落马,王天朝也不会贪出个天文数字来;如果早点落马,王天朝罪孽就没有那么深重;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他夲人而言,党纪国法,还不得不相信,有时候也会成为帮凶。

  这个案子让公众一头雾水。众所周知,纪检监察机关,无不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监察局(厅)长,同时兼任纪委副书记。王天朝是个省委厅级干部,他若是违纪,有权查处的应该是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他若是犯罪,就应该移交检察机关。都是自己人,监察系统已将其犯罪证据上报纪委,“但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没有动他。”怎么说得过去?

纪检监察机关2010年在调查云南省第二、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受贿案时,也查出了王天朝的犯罪事实。云南省第二、三人民医院原院长的案子都移交给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却为什么不把王天朝的案子,也移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接手云南省第二、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受贿案后,在已知经销商也给了王天朝巨额回扣,又为什么不介入查处?依照法律,检察机关是有这个权力的。再说,云南省检察院如果觉得王天朝自己动不得,还可以向中纪委和最高检反映。

纪检监察,乌龟治理王八!据媒体报道,王天朝被查了几次了,几次都没有被整下来。之所以王“背景很大”,因是省领导家的‘大管家’”,也就是已落马的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罩着他。故意包庇罪犯不受追究,那可是犯罪,可这个案子中,笔者不知道白恩培到底有没有为王天朝说情,倒觉得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云南省组织部、云南省检察院,却都有不可推缷的责任。王贪腐过亿,相关人员会不会见钱眼开?

这是一个典型的权大于法案子。人治大于法治,权力大于法律,才是贪腐的根源。如何破解权大于法这个难题,有识之士都知道,在于如何理顺司法与党委、司法与人大、司法与政府、司法与新闻媒体之间的关系,而想不想理顺,想理顺到什么程度,关键却在于执政党。从高层某些人对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民主、平等,说一套做一套,甚至感到恐慌来看,要想理顺,还要走一段漫长的路程。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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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5-18 11:14:11 | 只看该作者
人治大于法治,权力大于法律,才是贪腐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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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上西楼 该用户已被删除
板凳
发表于 2015-5-18 11:20: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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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5-18 11:47:50 | 只看该作者
从高层某些人对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民主、平等,说一套做一套,甚至感到恐慌来看,要想理顺,还要走一段漫长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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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15-5-18 11:58: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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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w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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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6:19: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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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知居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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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7:31: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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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衣小道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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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7:36: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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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愚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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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7:37: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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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清源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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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7:41: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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