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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酗酒行为。自治区纪委下发《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做到“六个严禁”。通过公开信访举报途径等方式,加大对违反“六个严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办,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自治区纪委责令桂林市委对该市叠彩区区长陈建国任市园林局局长期间公款吃喝致单位女职工死亡事件进行查处。目前,陈建国已被免去叠彩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提名免去叠彩区区长职务。同时,桂林市纪委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园林局党组成员罗某立案调查。(新华网2014年11月8日)
公款吃喝和致女职工死亡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呢?
其实,这事网上早有披露,说是2013年1月中旬,时任桂林市园林局局长陈建国,在桂林市园博园利用公款大喝大吃喝了多瓶茅台酒,并当场醉死了本单位女员工。事后,为息事宁人,利用职权动用公款80多万赔偿死者家属。但有消息称,喝酒致死案家属还是不停的告。
今年7月28日至9月27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巡视,此事引起巡视组特别关注。新华网报道文章开头引述了一段在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广西“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大局意识,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中央第一巡视组离桂后续工作,落实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到让中央放心、让群众满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多次作出指示。可以说,这件事桂林乃至广西方面都参与隐瞒,若不是中央巡视组介入,有可能至今没人去解开这个谜。
笔者为什么要说这事是个谜呢?因为整个事件过程有很多蹊跷。
其一,顶风作案。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全国不少地方下发了“禁酒令”。2013年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也作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也规定禁止宴请。陈建国等人随后却仍然公款大喝大吃,照样把茅台酒摆上桌面,八项规定风头正盛,这些人胆从何来?
其二,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大喝大吃,本就应该严肃处理了,时任桂林市园林局局长公款吃喝把女下属喝死了,官职却不降反升。局长与区长职务行政级别虽然一样,但道理恐怕谁都懂,倘若某官员从区长位置调任市园林局局长,这人的政治生涯极有可能就此终结。
其三,整个事件桂林市乃至广西自治区应该都清楚。事情发生于2013年1月,也因为这个原因,陈建国无法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同年4月,被免去市园林局局长一职,桂林市清楚事情经过自不待言。那么,自治区是不是也应该知道喝酒致死案这件事呢?前文已经提到,局长与区长职务行政级别虽然一样,可职务的重要性却不一样。桂林市园林局局长任职或免职,都不必经过自治区党委,但陈建国免职只一个多月,其叠彩区区长的任职决定,程序上却必须经自治区党委全委通过。因此,自治区有关部门按道理是应该知道这事。可丑闻之后,陈建国仍然上位,桂林市明知道、自治区应该知道而不知道,组织程序是怎么通过的,难道两级的组织程序真的都是摆设?其背后的腐败显而易见。
其四,女下属仅仅是喝酒死的吗?事发地点的桂林园博园,距离秀峰区西山路南一里6桂林市园林局,约一个小时车程的桂林园博园,占地面积1300亩,将饮食、住宿、游玩、欣赏融为一体。据说陈建国视察园博园,由这名四川籍美女下属全程陪同。女下属为什么如此兴奋,一醉不醒?又为什么园林局党组成员罗某,对该起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并且被立案调查?官方都语焉不详。
蹊跷多多!真相究竟如何,希望后续报道给公众一个交代。文/郑智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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