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门口庆贪官被抓,居然遭拘留15日?
痴山
《男子在市委门口放爆竹影响社会秩序被拘15日》报道:2014年10月15日,大同市民赵云孝,从互联网获悉大同市市委书记丰立祥被纪检委调查。为感谢共产党的英明决策,自己购买国旗,与数人一起在大同市委门口,以举国旗、打横幅、唱国歌、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感谢并祝贺。结果却由“煽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罪名,遭行政拘留15日。
读此新闻,很不是味。既然老百姓举国旗,有煽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之嫌。那市委大院天天升国旗,岂不天天在煽动群众,时时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说到在市委门口打横幅,唱国歌,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毕竟是庆祝贪官落马。要说这叫“煽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总避不开罗织罪名,牵强附会之嫌。
比较符合逻辑的思路,该是大同市委书记丰立祥虽是贪官,但沾其腐光,与其穿一条裤子,且依然实权在握的,尚有人在。常言不是说“喂条狗,还知道帮着主人咬两声”吗?弹冠相庆,何其长的时间。一旦其主子东窗事发,能不狗一样庇护一下主子吗?至于其行径有公器私用枉法济私之嫌,本就沆瀣一气蛇鼠一窝。为了主子,还顾得了那么多吗?
退一步说,就算在市委门口举国旗、打横幅、唱国歌、燃放烟花爆竹欠妥,总戴不上“煽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这顶大帽子。更不至于遭到“同公行罚决字[2014]000531号”所处罚,行政拘留15日。再者说,老百姓庆祝贪官被抓,竟遭拘留。这反腐败,到底是真反还是假反哪?
2014-11-3鲁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