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年底前在全省启动“一照通行”改革 7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统筹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将企业多业态经营需要办理的多项许可改为按需组合“一次申办”、智能导引“一表申请”、并联审批“一键分办”、证照信息“一码展示”,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准入准营透明度、便利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21年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开展试点,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启动“一照通行”改革;到2023年实现高频事项“一照通行”。 《实施方案》提出的改革目标是: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同时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并对国家明确在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的部分事项,在全省其他地区同步实行告知承诺,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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